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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糾紛】欠$12萬治療費醫院拒開死亡證 男生遺體被雪17年無法入土為安

發佈時間: 2020/11/04

「白頭人送黑頭人」最是傷悲。2003年,內地一名20歲男大生不幸急病離世;由於父母當時已傾盡所有救兒子,無法繳交餘下的12.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4.5萬港元)醫療費,醫院因而拒絕開立死亡證明,令遺體無法火化。17年來,男生的遺體被雪在殯儀館中,令如今孤身一人的年邁母親十分悲痛。

內地《紅星新聞》報道,2003年4月3日,上海20歲男大生李奇樂在母親陪同下,到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看病,被確診為急性重症胰腺炎,隨後病情惡化;經多次手術,最終在53天後不幸離世。其父母為了給兒子治病傾盡所有,足足花了40多萬元(約47萬港元),但仍是欠下12.4萬元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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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胡月琴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憶述,當時因為拖欠醫療費,醫院一直不開出兒子的「死亡證明」;她曾多次寫信給院長,甚至承諾盡快交還欠款,「現在只是籌資中碰到困難,希望院長能諒解,並能幫我一把,能恩准我暫緩支付醫療費。這些醫療費我一定會支付的,謝謝院長。」

雖然醫院同意他們緩交醫療費的請求,但表示要還清拖欠的醫療費,才能發出「死亡證明」。胡月琴表示,那段時間她和丈夫非常痛苦,

「沒有死亡證明就不能銷戶,不銷戶就不能拿到火化證明。沒有火化證明不能火化,也就不能安葬。」

其後,他們對醫院的憤怒慢慢地變成懷疑,質疑當中或涉及醫療失誤,於是開始寫信給相關部門舉報,又以刑事案件報案。但警方經調查後不予立案,而新華醫院更反告他們上法庭,結果勝訴,胡月琴夫婦需支付拖欠醫療費。至2015年,法庭考慮到胡月琴家的實際情況,為免激化矛盾,暫緩判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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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琴希望在有生之年處理好兒子的後事。(網上圖片)

至2016年丈夫突發心肌梗塞去世,讓胡月琴感到措手不及,只好放棄「醫院醫療殺人」的指控,急於討回兒子的「死亡證明」,「當時就想早點讓兒子入土為安,這些年受的氣就自己嚥下了。」於是她再次試圖去新華醫院說明情況,但仍是無法拿回「死亡證明」最後輾轉上訪求助後,終在2019年1月3日拿到兒子的「死亡證明」複印件,得以獲得殯葬證明。

胡月琴原以為一切終於結束,可是當她到殯儀館處理時,工作人員卻告知以2003年的屍體冷凍保管費30元(約35.2港元)一天計算,她需支付接近20萬元(約23.5萬港元),才能取走兒子的屍體。如今一切又回到原點,而現時唯一的辦法,就是繼續起訴新華醫院。胡月琴認為,高昂的屍體冷凍保管費是新華醫院不肯開列「死亡證明」所致,因此理應由醫院負責,

「我年齡也大了,只有盡快料理完兒子後事,才能安心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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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