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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距離】康文署提醒慶中秋遵守限聚令 勿聚集煲蠟放孔明燈拋垃圾

發佈時間: 2020/09/28

周四及周五分別是十一國慶及中秋節翌日假期,康文署今呼籲市民,慶節之餘,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必須遵守限聚令,以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同時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並保持地方整齊清潔,亦不要進入已關閉的康樂場地,包括公眾泳灘及燒烤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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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稱,會在周四及周五加派人員在轄下場地巡邏,呼籲在場人士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法例指定人數的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例。如發現違規情況,會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又稱,蠟燭應放置在鐵罐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市民亦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另不要放孔明燈,有關行為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煲蠟、損壞任何樹木、灌木或植物的任何部分;或放風箏、模型飛機、氣球或其他器件等(包括孔明燈)均屬刑事罪行,違例而被定罪的人士,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政府呼籲市民,若發現違例情況,可致電康文署熱綫電話2414 5555。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