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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父母】清貧父母生而不養 迫22歲長女養2歲弟 狀告親女獲判勝訴

發佈時間: 2020/09/08

生而不養、養而不教乃父母之過。內地一對父母明知家境清貧,仍執意在女兒20歲時再追1子,及後發現經濟「爆煲」無力撫養,竟通過法律途徑將照顧2歲幼子責任交予長女手上,令長女原已捉襟見肘的生活百上加斤。有內地律師則提醒,類似情況下撫養責任的確會落在成年子女身上,籲父母生子前應「停一停、諗一諗」。

窮父母執意追1子 姐弟年齡差20年

江蘇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檢察院日前於社交媒體公開一宗案例,引起內地網民熱烈討論。綜合內地傳媒報道,一對收入微薄,僅靠低收入津貼過活。多年前該對夫婦誕下一女,至今已有22歲,至2年前再添一子,姐弟年齡差距足著20年。

至近年,夫婦身體與經濟狀況同時轉差,再無力撫養一對子女,故打算將照顧2歲幼子重任交予大女負責,惟報道指涉事22歲女生因家境清貧,求學時期使費大都依賴獎學金,幾近毫無積蓄,照顧自己亦成問題,更遑論撫養年幼弟弟,故堅決反對父母決定,但同時父母亦將此事告上法庭,與親女對簿公堂。

長女無經濟能力卻需養親弟 網民表同情

經一輪訴訟,法院最終裁定父母勝訴,22歲女生將要一力承擔撫養弟弟的一切責任,判決亦引起內地網民激辯論。有網民認為,撫養子女本屬父母責任,指涉事22歲女生剛完成學業,職業生涯尚未起步,卻要肩負照顧弟弟重任是太過嚴苛,甚至為女生感情生活擔憂,

「才小小年紀就有個弟弟需要撫養,我才不會娶你。」

長女已成年 律師:撫養義務不可拒絕

不少網民歸咎該對父母自知家境欠佳仍執意再生一子是不負責任,紛紛對22歲女事主表示同情,亦指判決並不合理。專門處理糾紛訴訟的內地律師楊滿玉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雖然很同情這位年輕姊姊,但事實上她經已成年,根據中國《婚姻法》及即將生效的《民法典》規定,如父母失去撫養能力,則姐姐的撫養義務是不可拒絕。

楊滿玉提醒內地父母根據法律,父母如有任何原因導致失去經濟能力,撫養責任將率先落在成年子女身上,認為父母生第二胎時應當尊重首名子女的意見,

「(生第二胎)到底是增加負擔,還是增加陪伴,大家要想清楚。」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