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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李家超:將準備人手及訓練 執行國安條例

發佈時間: 2020/06/11

港區國安法即將立法及在港實施。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將成立專責小組執行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有責任準備人手和訓練,待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即履行相關責任,內地人員會否參與執法等具體執行細節,則要待條文頒布後才再了解。

李家超表示,港區國安法會遵從幾項原則,包括任何人在港進行相關工作或執法均須符合法律、程序,以及《基本法》無作改動,港人現時享有的合法權益仍受保障。

李家超早前表示,警方執行港區國安法的新部門,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領導,主要負責收集情報、調查和訓練人員。

撰文:李卓成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