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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食惹禍】錯愛大14歲人夫遭元配揭發戀情 21歲女大生懷孕生子下場淒慘

發佈時間: 2020/05/28

「偷食」隨時惹出禍!台灣一名21歲大學女生錯愛一名大14年的人夫,更為對方懷孕生子,但終「紙包不住火」而遭男方妻子揭發並告上法庭。最終,女生為了養育孩子而被迫放棄學業,更負上法津責任兼要向元配賠償,下場之慘淡令人感到惋惜。

台媒引述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大學女生小琪(化名)於2017年間在一所餐廳打工,當時仍未成年,而涉事人夫為該餐廳股東。兩人於同年6月相識,於2018年3月發生性行為。

至同年10月,小琪將懷孕一事告知人夫的家人後,男方元配才驚悉丈夫出軌。元配認為小琪明知丈夫已婚的身份仍發生性行為,氣得將她告上法庭,求償5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3萬港元)精神撫慰金。

小琪辯稱當初是男方見她年少入世未深,隱瞞已婚身份主動搭訕;不倫戀被揭發後,仍不斷甜言蜜語哄騙聲稱會盡快與妻子離婚,甚至希望她將孩子生下來。她指出,自己除了情感受騙外,更曾擔心墮胎會殘害無辜生命,造成一輩子無法抹去的陰影。

小琪又指,元配得知丈夫婚外情後,經常半夜打電話騷擾她,不但大罵粗言穢語、更說出「你去死」、「要死一起死」等恐嚇字眼,還威脅要找黑道來報復。令小琪不勝煩擾,曾將自己關在房間內不敢外出長達半年。她對元配深感虧欠,因此沒有訴諸法律;生下孩子後,更要求人夫回歸家庭,也未因撫養費而與對方聯絡。最終,她放棄大學學業咬牙苦撐,只求一切早日回歸平靜。

法官指人夫比小琪年長14歲,卻與事發時才剛滿20歲、對愛情充滿憧憬、思慮不周的小琪發生性行為,念在兩人坦承犯錯且有悔意,遂判人夫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即以金錢代替判刑)9萬元(約2.36萬港元);判小琪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約1.58萬港元)。

另外,法官考慮到小琪的經濟能力,且需獨自撫養未滿1歲的孩子,無力負擔50萬元賠償,因此最終判她需向元配賠償10萬元(約2.63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