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港區國安法】台公布「港人道救援」4原則 由政府法人機構執行

發佈時間: 2020/05/28

全國人大今日(28日)將表決,擬在港推行「港區國安法」,引起各界關注。在台灣,蔡英文總統宣布將對港落實人道救援行動方案,並設有4大原則,包括將由政府主導、跨部會整合、由政府成立法人機構執行等。

蔡英文昨(27日)表示,就香港情況已與行政院長蘇貞昌達成共識,將由行政院組專案,對港人提出人道救援的行動方案,並以陸委會負責規劃、跨部門協調、執行專案及盤整相關資源,對港人居留、安置和照顧,進行完整規劃,包括預算的匡定及協助機制的明確化等。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接受台媒訪問指,對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有四大原則,包括政府主導、跨部會整合、由政府成立法人機構執行整合民間跨部門,以及政府編列預算、挹注經費。

港「含金量」下降 恐對台有衝擊

陳明通又稱,「港區國安法」降低香港高度自治,致港的「含金量」下降,將來港府的決策是基於高度自治做的,還是奉行北京旨意,台方需密切觀察作評估,因為評估香港高度自治含金量下降對台方會帶來衝擊。

蔡英文於24日曾在社交平台指,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條例一部分或全部,警告「港區國安法」在港落實後,或取消對港特殊待遇。

撰文:石嘉盈
責任編緝: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