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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症下父親醫院病逝 業主嫌累單位「陽氣不足」沒收按金 女兒怒斥:連死人錢都不放過

發佈時間: 2020/05/06

新冠肺炎疫情下,一位台灣網民的父親在醫院離世,他生前租屋獨居,女兒逐替亡父退租,卻遭業主留難,以單位「陽氣少」為由沒收部分按金,令剛受喪父之痛的她感到受冒犯,不禁發文訴苦並怒斥對方「連死人錢都不放過」。

該名女網民在Facebook群組撰文表示,其父親於今年2月20日在醫院逝世,並已於2月27日替亡父交還單位鑰匙辦理退租。當日業主表示,待整理好事情便會商討退租事宜,又指單位內有些家具或需要扣減按金。

遺失合約各說各話

事隔約半個月後,該業主聲稱,由於事主父親承租時曾使用由其提供的床墊,加上在疫情下無法轉讓床墊予他人,故會在按金內扣減床墊費用;惟事主認為該張床墊屬於業主,而且並無損壞,理應毋須扣錢。事主又指,父親已繳付6個月租金,惟因整理遺物時也找不到合約,業主亦無法出示合約,雙方只能各說各話。

稱單位「陽氣少」無人租兼索取利是

最令事主氣憤的是,業主稱自事主父親去世後,其單位一直無人承租,反問「你說是不是要鬼?」當事主追問退租後續,怎料竟獲對方回應:

 

「歡迎你回來住到約滿,帶些陽氣進來。」

這番話變相指責租客離世令單位「陽氣不足」無法租出,喪父的事主感遭人落井下石,不禁駁斥對方:

 

「我家人不是在你租屋處死的,是在醫院死的,房租也在2月底退租了,我不是不租,而是人已經往生(去世)了,請你注意說話的態度。」

此外,業主更向事主暗示索取利是,隨後事主直接質問業主,是否無意退還租金和按金,對方竟直接說「押金(按金)本來就沒有了」她繼續追問費用細項,惟一直未獲對方回應。

網民紛紛指該名業主缺德,「房客在醫院過世,結果房東討紅包?應該要包白包(帛金)給房客女兒吧」,同時也有不少人建議她報警及從司法渠道處理。

租屋繳付按金留意5大要點

事實上,本港租客和業主也不時因按金引起爭議,故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費者委員會曾建議,租約中應該註明下列各條款,以保障租客與業主雙方權益:

1)按金的金額(按照一般習慣,業主會要求租客繳交相等於一至三個月租金作為保證金);

2)除非事先得到業主同意,按金不能用作抵銷租金之用;

3)租約完結後,業主有權從按金中扣除租客欠付的租金及費用;

4)租約完結後,業主退還按金的期限;

5)續約時,按金會否因應租金的增減而調整。

為免退租時發生糾紛,訂立租約前地產代理或業主方須擬定一份書面清單,如單位附有的家私電器等,租客及業主雙方亦應協議訂明由哪一方負責維修及保養,並且可先拍照備檔。此外,租約亦應清楚訂明由哪一方負責支付與出租單位有關的開支或費用,例如差餉、管理費、單位內及外部保養修葺。

責任編輯:黎穎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