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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羅生門】額頭紋「第三隻眼」女客人崩潰 怒轟店家亂畫:只想去死

發佈時間: 2020/05/01

紋身可是一輩子的印記,務必三思而後行。台灣一名女子早前去紋身,打算在額上紋一朵「小白蓮花」,紋身師卻無視其要求「亂刺一通」,任事主呼叫也不停手,最後事主額上被紋上「飛龍舞鳳」的「第三隻眼」,令她大感不滿,直言「刺完只想去死」,店家卻堅稱事前已經當事人同意,事件演變成羅生門。

紋身「抽象」遭網絡欺凌 友人出面平反

早前台灣網上熱傳幾張照片,一名女子在額頭刺下類似抽象藝術的圖騰紋身,由於紋身面積大,加上位於額頭位置,讓不少網民大表驚詫。涉事紋身師當時表示,圖案是客人自己要求,惟該名客人的女友人本周二(4月28日)卻在社交網站「爆料」,指摘涉事紋身師說謊。

女友人表示,眼見事主因為額上的紋身遭到網絡欺凌,看不過眼決定為對方平反。她指事主不時也會紋身,前幾天她想在額上紋一個淺灰色的小眼睛,或是小白蓮花,便攜同心儀的「蓮花圖」到涉事店家。事主早前也曾光顧同一店家,那時圖案由她自行揀選,紋身師當時亦「照圖作工」。

無視事主要求「亂刺一通」

但涉事紋身師在這次的紋身過程中,卻完全沒有按照事主的要求,反把其額頭當成「畫布」一樣「亂刺一通」。事主察覺有異,認為紋身師刺的部分跟當初指示的不一樣,甚至感覺到對方已「完全失控」,便隨即大喊「不要」、「停下來」、「你刺到我的臉了」、「我要照鏡子」,請紋身師停止手上的動作,對方卻「沾沾自喜」繼續紋下去,女友人形容:

「刺青師完全無視我朋友的要求,完全不停止。但當下刺青師手上有工具,我朋友根本也不敢亂動,很怕亂動刺到眼睛,結果刺青師居然還說想順着耳朵刺到我朋友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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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額頭被紋上「第三隻眼」,配以斑駁的紅黑線條,跟當初的指示完全不一樣,令事主大感不滿。(「爆料公社」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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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認為紋身的草圖(左)與完成圖相差甚遠。(「爆料公社」Facebook)

紋身師:在意別人眼光就不要找我

紋身師當時用手機把紋身過程拍下來,其後把影片上傳至社交網,並在帖文寫下「爽嗎」、「第3支(隻)眼,刺青師極樂」;又貼出事主紋身後的照片,揚言:「刺青技術太好了,客人根本駕馭不了啊」,帖文獲400多人轉發,令事主「一夜爆紅」。她其後以侵害肖像權為由請對方刪除帖文,對方卻不但拒絕,更發文辯駁:

「我有少部分的客群是做抽象風格的,希望你們能做到3點:無我、忘我、接受我無情的摧殘。如果你會在意別人的眼光,請不要找我。」

事情鬧大被迫發文「護航」

惟女友人指出,事主當時根本沒有授權紋身師把她的額頭當「畫布」,指摘對方完全沒有職業道德,更辜負事主從前對他的欣賞。事主起初指紋身師「信徒眾多」,為安全起見阻止女友人「爆料」,更反被店家迫她發文「護航」,

「其實洗完澡、頭髮梳好之後,效果滿好的。如果有驚擾到大家,那真的很抱歉。美醜是很個人的,在我的眼光中,只要那個刺青是有故事的、是和生命相關的,那就是一個有意義的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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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被迫發文「護航」。(Facebook圖片)

事主直言「刺完只想去死」雙方掀罵戰

惟女友人明白,事主其實感到很傷心痛苦,認為光顧紋身師的客人大多是「黑道」,不容許他「亂來」,才會欺負女事主,事後更索取5,000元新台幣(約1,297港元)的費用。事主其後忍無可忍,跟紋身師在網上掀起罵戰,怒斥對方未經同意就在額頭上「塗鴉」,直言自己「刺完只想去死」;對方卻堅稱客人紋身後感「滿意」,過程中亦有其他學徒和客人在旁,可證明紋身經當事人同意,雙方為此一度爭論不下,令事件變成了羅生門。

事主後來向其他紋身師求助,但由於皮膚需要時間修復,至少一個月後才能評估狀況,觀察是否可以激光去除,但以紋身的顏色深度判斷,激光能去除的範圍有限,一定會留有痕跡,女友人遂提醒,大家如要紋身定要慎選店家。

撰文:蘇麗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