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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前4大精明貼士

發佈時間: 2019/10/23

保險產品種類繁多,投保人大多透過保險中介人取得保險產品資訊及了解保單條款。在決定投保前,投保人有責任清楚了解保險中介人的角色及認識投保注意事項,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保險中介有兩大類別

保險中介人一般可分為「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保險代理代表指定的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銷售其代表公司的產品。保險經紀則代表投保人,於市場上搜尋合適的保險產品、與保險公司洽談保單條款及細則,以滿足投保人需要。惟需注意任何人士或公司均不可同時擔任保險代理和
保險經紀。

投保前4個精明貼士

保單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的合約,為免產生誤會或爭拗,在投保前,投保人需留意以下4大要點:

切勿簽署空白文件

保險合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投保人須明白一旦簽署了投保文件,即表示了解及同意文件上的內容,並受相關合約條款約束。因此,投保人切勿在任何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或文件上簽署。若曾更改文件上的內容,投保人須在修改的地方上加簽。在簽署任何保單文件前,投保人有責任清楚了解文件內容及條款,並須核實文件上的資料正確無誤。投保人亦可向中介人索取投保文件副本,以作紀錄。

 切忌交付現金或空白支票

為避免日後出現保費爭拗,投保人切忌直接向中介人交付現金,或把保費存入中介人的個人銀行帳戶,因為投保人將難以證明有關款項是用作繳付保費。如以支票繳費,投保人應清楚填上保險公司或中介人公司名稱,切勿漏空收款人名稱,並在支票背面寫上保單號碼,以便跟進保費的繳付情況。

 切忌透露網上帳戶密碼

保險公司或會容許人壽保單的投保人經網上帳戶進行交易,例如轉換基金、申請保單貸款、提取現金價值等。投保人切勿向第三者透露帳戶密碼,以免讓未經授權的人士擅自登入其帳戶進行網上交易。

申報重要資料

投保人應向保險公司披露及申報與保單相關的重要資料,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核保決定。如購買醫療保險時,投保人須如實地向保險公司申報受保人的健康狀況及過往病歷。若投保人被發現沒有申報有關資料,保險公司或會拒絕賠償或終止保單。若保單內設有「情況變更」條款,規定投保人必須向保險公司披露情況變更,即受保人如日後健康狀況有變時,應主動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法定規管制度提升業界專業水平

由2019年9月23日起,「保險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已經實施,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接管三間自律規管機構的監管職能,根據《保險業條例》賦予的權力,直接規管香港保險中介人,包括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

新規管制度下對保險中介人的專業水平及道德操守要求更為嚴格,保監局會根據多項重要準則審批中介人的牌照,包括申請人的學歷、專業資格或工作經驗;信譽、品格、可靠程度和誠信;以及財政狀況或償付能力等。透過訂立全新的發牌及監管要求,持續提升保險中介人的操守和專業水平,加強公眾對本港保險業界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