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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疑再闖私人地方捉狗 倉庫狗21日內被捉兩次

發佈時間: 2019/05/23

在本月初,本報曾報道過粉錦公路一物料倉庫狗「巢皮」被漁護署職員捉走,後證實該地為私人地方,隔天由義工羅小姐申請領回狗隻,滿以為事件告一段落。然而事隔僅20日,本報再接獲義工羅小姐投訴,今日(23號)約早上九時半,漁護署捉狗隊又抵達同一倉庫企圖捉狗。據羅小姐指,該地方為物料倉庫私人用地,且批評漁護署行為極不恰當,並屢次進入私人地方捉狗,非常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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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為今日漁護署車輛停泊處)

據羅小姐指,事發於今日早上九時半,一輛漁護署車輛停泊在物料倉旁的一條小路,兩名職員隨即下車,並手執「捕狗索」,以極快速度穿過大門,進入物料倉庫範圍,不出三﹑四分鐘,只見兩名職員空手而回,看似沒有成功搜索到任何狗隻。羅小姐解釋道,當時狗狗應躲避在陰暗地方乘涼,因此捉狗隊沒有成功捕獲狗隻。事件被倉庫旁的屋苑保安發現,並通知狗隻登記主人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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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狗)

羅小姐指出,捉狗隊的其中一名職員與月初的捉狗隊員是同一人,亦即是對方明知該地為私人土地,仍然擅闖私人土地,做法極不合理,羅小姐表示︰「誓言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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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被捉的「巢皮」)

其實,在本月2號當日的捉狗個案後,羅小姐已在土地查冊處查核,土地查冊處給予的一份圖則中明確顯示,當日捉狗的小路是屬於物料倉範圍。亦因此曾去信要求漁護署以公開信函合理交代事件,並為職員的失職而道歉,然而直到今日仍未收到任何答覆,就連罰款都未有退回,亦沒有人為職員強行闖入私人地方捉狗而負責。同時,羅小姐希望事件盡快得到公義的答覆。

本報亦就此事向漁護署查詢,漁護署於24號下午6時34分回覆,指︰「本署五月中旬接獲1823轉介一宗狗隻滋擾投訴。」並指在事發地點附近路口有流浪狗出没,並襲擊貓隻,要求漁護署署處理。表示︰「本署人員遂於5月23日上午與投訴人一同到現場了解情況,人員當日只在貨倉外調查是否有狗隻從倉內走到公眾地方,並無進入相關貨倉,現場沒有發現狗隻。本署會繼續跟進有關投訴。」

 

圖片及資料提供︰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