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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膜瘤大如乒乓波急開腦切除 陳淑莊:已壓住腦幹及神經

發佈時間: 2019/04/24

佔中案9名被告今早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其中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腦瘤,急需在2周內做手術,獲批准判刑押後6周至6月10日,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陳淑莊在Facebook上載其腦部掃描影像,並在離開法庭後向傳媒披露病情,指自己原已預計要入獄,為了讓媽媽安心,遂於本月初接受全身檢查,至上周三(17日)取得報告,並再接受進一步檢查,發現腦部有一個直徑4.2厘米、比乒乓球稍大的腫瘤,已壓著腦幹引致腦幹彎曲,亦壓著部份腦血管及神經,醫生診斷為腦膜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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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做術前檢查 切除再接受放射治療

她指將需進行開腦手術,才能確定腫瘤是良性或惡性,但考慮到持續出現不同程度的病徵,包括頭暈及面部麻痹等,醫生昨日(23日)告訴她,必須盡快做手術切除腫瘤,然後接受放射治療。

她形容自己心慌意亂了幾天,已接受現實,明日(25日)將接受手術前檢查,以顯影方式檢查腫瘤的血液和神經線情況。她亦會向立法會主席告假,減少公開活動,爭取時間治療和休養。她表示:

「任何手術都有風險,我怕,但我一定會盡快康復。上天一次過給我2個大考驗,我會勇敢面對,大家放心。媽媽,你亦要對女兒有信心,我應付得來的。」

其餘被告判刑一覽:

戴耀廷(54歲)及陳健民(60歲):就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判囚16個月

黃浩銘(30歲):就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另就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判囚8個月;總刑期為判囚8個月

邵家臻(49歲):就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另因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總刑期為囚8個月

朱耀明(75歲):就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判囚16個月,緩刑2年

鍾耀華(26歲):就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判囚8個月,緩刑2年;另就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亦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總刑期為判囚8個月,緩刑2年

李永達(63歲):就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判囚8個月,緩刑2年

張秀賢(24歲):就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共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