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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年飯抽中12萬現金獎 公司只給「上期」再炒人賴帳

發佈時間: 2019/03/18

公司團年飯中現金巨獎似乎福星高照,但遇上無良公司有機會見財化水,內地一位女員工在公司團年飯抽中12萬多元現金獎,惟僅獲2萬多元「上期」後便被公司「走數」,甚至被無理解僱,拒絕支付其餘獎金。

中現金獎12 隔兩月無故被炒

據《看看新聞》報導,深圳的李小姐任櫃檯服務員,她月前的公司團年飯抽中11萬人民幣(約12.8萬港元)現金大獎,惟當時公司只支付了2萬元人民幣(約2.3萬港元),聲稱稍後補發餘額。

但相隔兩個月後,李小姐本月突然收到公司解僱通知,她自覺工作表現正常,認為是公司單方面無理解僱,再加上被開除後,公司拒絕支付剩餘獎金,只願意支付解僱賠償金,故她決定向當地法院提訴。

公司不成文規定 做到年底方可領全數

公司代表則指,該大獎於2015年開始設立,附帶一項「不成文規定」,得獎員工需要任職至當年年底才能領取全數獎金,且獎金定性為「贈予」而非「薪酬」,故認為公司方有權單方面撤銷。

員工勝訴 公司不服或上訴

李小姐代表律師指,不認同獎金屬贈予性質,認為此為員工福利一部份,無論員工離職與否,公司都有責任支付全額獎金。

據李小姐提供的當日的獲獎影片及微信聊天截圖,法院一審判決資方應向李小姐支付獎金差額約9萬元人民幣(約港幣10萬零4千元),但資方已表明不服判決,打算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