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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扮殘疾旺角街頭行乞 被踢爆站起推車速逃

發佈時間: 2019/02/22

近年經常出現街頭乞丐違法行乞,有網民今午發現一名操普通話乞丐,疑扮殘疾與同黨在旺角「搵食」,被舉機拍攝時,初時仍跪行慢慢離開,其後突然站起,推著同黨快步速逃,有網民看過影片後,指日前曾在屯門、大埔等地見過他們。

一位網民今午4時許途經旺角街市對開時,發現兩名男子疑在街頭行乞,其中一人躺臥板車,另一人則戴帽及口罩跪在地上,手持筲箕以普通話討錢。期間事主懷疑對方扮殘疾騙取同情心,遂上前舉機拍攝。

據事主上載的2段短片可見,戴帽男甫見拍攝鏡頭,即時推板車與同伴離開,初時他一步一步跪行,期間可見其雙腳疑做好「保護措施」、包好護墊。惟事主窮追不捨,該戴帽男突然站起,將同黨抱上輪椅,然後推著輪椅快步離開。

事主指對方:「一開工就俾我撞到,有X收入咩!個兜吉㗎!」期間有不少網民指曾在全港各區發現此兩人身影,包括兩日前出現在大埔,昨日出現在屯門等。有網民則笑言,他們未夠投入角色,「專業啲啦,推車嗰位用護墊,要磨損曬對腳先似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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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均有可能觸犯法例。如屬第1或第2次定罪,可處罰款500港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3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5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