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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須經國會表決 英國脫歐再遇暗湧

發佈時間: 2017/12/15

英國脫歐再遇暗湧,國會下議院通過議案,政府與歐盟達成的脫歐協議,必須經國會表決通過才能生效,令首相文翠珊再受挫,她強調脫歐工作不受影響。

這項修正案由前檢察總長、執政保守黨的葛偉富提出,要求英國脫歐前,國會將可就協議舉行正式投票,獲在野工黨支持,加上11名執政保守黨議員倒戈下,以309比305票些微之差通過議案,讓國會就脫歐協議有最終決定權。

是次投票為英國政府在脫歐議程的政策上,首次於下議院中被否決。至於有份倒戈的保守黨副主席哈蒙德事後被革職,支持脫歐的議員多里斯要求將所有倒戈議員罷免,永遠不能再讓他們成為保守黨議員。

文翠珊和脫歐事務大臣戴德偉雖然早已向國會承諾,會讓議員就脫歐協議表決,但反對的議員對政府最終會否履行承諾有保留,他們堅持不是意圖阻止脫歐,而是要「捍衞國會權威」。

政府發言人表示,對國會通會議案感到失望,但強調修訂議案不會妨礙政府準備2019年脫離歐盟的工作。工黨黨魁郝爾彬表示,是次勝利是對首相文翠珊的一個羞辱。

11議員叛變 文翠珊受掣肘

今次表決結果在歐盟峰會議前夕出爐,對文翠珊是重大打擊,意味國會取代政府實際擁有對脫歐談判的決定權,令文翠珊在與歐盟的談判上受到掣肘。歐盟昨起一連兩天舉行峯會商討「分手」協議,若協議獲歐盟成員國通過,就正式展開第二階段談判。若一旦英國國會否決她和歐盟達成的最終協議,勢必被迫和歐盟重新進行談判,隨時令英國在脫歐死綫前未能達成貿易協議,最終或需要由世貿組織修例規範,最終變成「硬脫歐」。

編輯︰吳浩南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