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翟岩民判囚3年

發佈時間: 2016/08/03

內地維權律師翟岩民涉顛覆國家政權案,昨在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翟岩民被控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院裁定翟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翟當庭認罪,表示不上訴。

翟岩民承認指揮炒作,由律師挑起事端,「公民」、訪民跟進,「我負責現場總指揮,對抗現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機關形象,把事情炒大,造成官民衝突,讓國際社會介入,推翻共產黨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