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惜自己的理由

發佈時間: 2024/11/14

愛惜自己的理由

他15歲,總是一臉木無表情的,別人難以猜測他在想甚麼,卻更令他容易被同儕誤會,造成社交問題。我和他初次見面時,他一臉茫然,有一句沒一句的,我吃力地維持著對話。隨著見面次數增加,他愈能道出他的經歷:父母的虐兒式嚴厲管教、同學的欺凌、師長的漠視等等,說著說著,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臂;那時是夏天,他穿著長袖外套,基於已建立了互信關係,我大膽的問:

「今天天氣很熱,你卻穿着長袖衫,有要藏的東西嗎?可以讓我看一下嗎?」

他遲疑了半响,我安靜的等待,我相信他知道我不會迫他。然後他慢慢捲起衣袖:一道道利落的橫線——淺啡色的、淡粉紅色的、新新舊舊的𠝹刀痕,像是每一次創傷的標記。

「現在會痛嗎?」我問。

「好像沒有甚麼感覺。」

「那當時為甚麼要做?」

「每次爸媽打完我,我都可以去洗澡。水一下來,剛造成的傷口一碰到水便一陣痲痺、一陣鈍痛的湧上來,我卻覺得很安全,因為知道當天已被打完了,慢慢竟然有點享受這種痛。」

「因為這些痛代表了不再被打。其實你不是需要痛,你需要的是覺得安全。」我差點便流淚的說。

虐兒之惡,在於被虐兒童一生都可能要背負著被虐待的痕跡,以扭曲的方式去理解生命、在陰影下成長。

治療接近尾聲,天氣漸涼了,他還穿着短袖衫,反而是我提他要加衣了。

「今天的你回望過去,恨父母嗎?」

他慫一慫肩的說:「也談不上恨吧,他們在農村長大,也是被打大的。況且我覺得,我們不應該過分美化自己沒走過的路,就是因為經歷才造就了今天的我。」

「我們不應該過分美化自己沒走過的路」,這句話由他說出來,擲地有聲——愛惜自己本來就不用理由。

(本欄逢星期四刊登)

撰文: 楊健恩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 臨床心理學家
欄名: 心晴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