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界回應AI技術

發佈時間: 2023/08/25

新聞傳播界回應AI技術

人工智能的發展一日千里,多國政府、不同業界都在探討,該如何適當地監管它的發展或應用,以保障人類安全、人權不受侵害、避免傳播假資訊,以及保護知識產權等議題。

歐洲和美國的新聞及傳播業界在今月9號聯署公開信,呼籲立法機關和業界共同制定法律框架和規定,保護媒體資訊內容的版權,防止這些內容未經許可被用於訓練生成式人工智能。歐美傳媒業界指,人工智能訓練可以隨意取用傳媒的資訊內容,不用披露來源,也沒考慮到是否該以報酬還是署名的方式,去肯定新聞工作者和機構在搜羅新聞資訊過程中的付出,業界認為這樣不但違反版權法,同時亦破壞傳媒業界的固有商業模式。

公開信又要求,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和使用者,要清楚和仔細列明數據(資訊)來源,也要讓人能識別哪些是生成的資訊;另外,人工智能平台必須致力排除生成資訊存在偏頗和錯誤資訊的信息。

傳媒業界亦爭取當科技企業在它們的平台(例如Facebook、Google)發布新聞內容時,要給予相關新聞機構一個公平補償。繼澳洲去年12月通過相關法例後,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今年6月通過兩黨共同推動的「新聞業競爭及保護法案」,目的是容許新聞機構聯合起來與科技企業集體談判,商議科技企業發布新聞內容時的付費原則。

對於是否引入人工智能應用,不同傳媒機構取態不一,但同樣注重新聞工作的誠信和操守。美國網絡媒體《內幕》(Insider)總編輯Nicholas Carlson提醒員工,新聞內容必須百分百出自新聞工作者之手,新聞工作者要對內容的準確性、公正性、原創性,以至每個用字的質量負責。

(本欄逢周五刊登)

欄名: 《十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