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鄉郊基金擬推出「荔枝窩客家生活體驗村」項目,以保育荔枝窩村物質及非物質的傳統文化。不過,項目即使獲部分村民支持,但仍有部分來自海外的村民反對。「荔枝窩」保育的矛盾與不少發展及保育計劃的爭議有其共通點。大家須抱同理心,易地而處去看這類問題,才較能為更多持份者,締造多贏。
由前天文台長林超英牽頭的「荔枝窩客家生活體驗村」項目,鑑於這條荒廢村落有部分村屋陸續倒塌,而需要修復的村屋已多達三分一。
因此,鄉郊基金希望復修25間村屋,並構建一系列文化學習單元及培訓導賞員,向遊人介紹當地歷史和客家農耕技術及文化等,以保留客家特色金字瓦頂的建築群之餘,同時推廣當地的客家文化,這無疑是一個值得支持的文化保育項目。
筆者對荔枝窩也有一定的好感,但我則着眼於它的地質寶藏,因它有全港最古老的岩石,而不在於它的古村或客家的文化價值。
無論是文化或自然的保育,如果社會人士大部分都認為荔枝窩有保育的需要,那麼荔枝窩的持份者,尤其是擁有村屋業權的居民,都應贊同「保育」而予以支持?林超英指近來部分村民誤解了項目為「地產發展」,以為過程中有人有得益而他們沒有,因而反對;若果如是,透過溝通和解釋,矛盾不難化解。
不過,若只是社會認為項目對荔枝窩這塊地好,而部分村民並不覺得好,那又如何?村民可能覺得,保育是扼殺了他們日後向任何發展計劃議價的機會;又或者,項目讓外人「宿一宵」,體驗客家生活,但其他村民又不可租出村屋作民宿、作度假屋以盈利?因此,保育是否可絕對凌駕於所有人的利益之上,包括私產、資源運用、社會發展等,這是荔枝窩項目引發大家深思的問題。
我們試看看另一極端的例子。近日大嶼山大東山芒草叢竟有人手持「滴滴金」煙花拍照;為求靚相,冒山火燎原之險,博人「讚好」!
這種自私的行為,社會應該予以嚴正譴責,甚至將玩火之人,繩之於法,但若大家把這些因貪玩,為破壞而破壞的行為,與為建設而破壞的行為等同起來,則並不恰當。
保育、環保不能過猶不及,而且要視乎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當年有人乘地鐵來反對地鐵擴建其他路綫,同樣諷刺地,今天也有不少居住在填海區域的人士反對政府填海、開山,建屋安民。我們衷心希望,荔枝窩的矛盾可以在透明、公平,並顧及各方利益的情況下,可以各全其美,得到妥善的解決方案。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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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