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上場,料以「起樓」為首要任務。要建廣廈千萬間,就需要土地,而政府庫房收入多來自賣地收益,林鄭應放下心魔,有個「沒有盈餘預算案」的心理準備,否則,政府盈餘在庫房,港人住屋實「無行」,民生矛盾,終不能解。
受到70-80年代財政司夏鼎基「量入為出」主張的影響,港英及特區政府歷任的財政司司長,除沙士時期外,大多只集中追求盈餘,理財觀念極度保守。
香港在70-80年代經濟尚在發展階段,普遍港人生活未算富裕,政府亦有很多大型項目有待開展,量入為出,無可厚非。但自90年代以後,以至回歸近20年來,香港絕大部分時間都沒有重大的經濟困擾,也看不到將會出現長期的經濟困局。反而香港自回歸後,社會在各方面的發展及需要,都極速增加,例如新生代的置業需要。若政府,尤其是負責公共財政的官員對這些社會及時代的需要視而不見,便是失職。今天港人因住屋所受到的困擾,及其衍生出來的社會矛盾,曾蔭權、曾俊華都應負上大部分責任。
庫房收入多來自賣地,以2017/18財政年度為例,政府總收入5,077億元中便有近20%來自賣地收益,若下屆政府敢於不賣地予地產發展商,而用地來建公營房屋,雖然賣地收益減少了,更有機會導致政府財政預算沒有盈餘,但這卻是政府可控制及承擔的風險,也屬於可調控的。今時居住問題逼在眉睫,若政府再墨守成規,將珍貴土地賣予發展商建天價屋,令財政有盈餘而沾沾自喜,財政司司長更以為盡了「掌櫃」的責任,如此守財,徒然害港。
既然未來大部分土地供應予建公營房屋,那如何回應中產人士置業需求?筆者認為,政府必須加快審批現有發展商所儲備的農地發展計劃。多年來,有發展商因種種原因,擁大量農地儲備,只要政府與他們合作,簡化程序,放行發展,就可紓緩私樓的需求,政府甚至可規定發展商,撥出部分比例的單位,售予符合資格的人士,如首次置業人士;又或針對這批特定有首置需要的人士,放寬樓按成數等,都可利民。
與其以賣地收益做社會福利,不如用土地建優質公營房屋。派錢沒有投資回報,只有社會效益,但若建這類「只租不賣」的公營房屋,其物業資產則仍屬政府。不賣貴地,下屆政府要盡量補足上屆政府造成的住屋短缺,才可令民生、社會重回穩定,否則,即使多多收益在庫房,市民置業終「無行」。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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