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需要婚姻輔導?

發佈時間: 2014/09/17

根據香港統計處的數字顯示,香港離婚數字由1981年的2,062宗,大幅上升至2012年的21,125宗,近30年的離婚數目急升十倍,離婚率高踞全球前十位。

離婚可能對某些人來說是必要的(如涉及長期家庭暴力),但畢竟離婚是傷痛的,只要及早尋求協助及輔導,或許離婚是可以避免的。就算在輔導過程中,夫妻雙方最終選擇分開,仍可以因為輔導而將傷害減至最低。

出現以下十種情況時,伴侶便需要尋求婚姻輔導:

一、當伴侶經常爭吵;

二、當一方或雙方認為有外遇,或者一方已有外遇;

三、當伴侶二人似乎只是「佔用相同的空間」,失去正面情感交流的生活;

四、當伴侶不知道如何解決彼此間的分歧;

五、當一方出現開始傷害自己或伴侶的行為;

六、當伴侶的問題令到對方出現情緒困擾;

七、當伴侶住在一起只是為了孩子;

八、當伴侶的性生活出現問題;

九、當姻親關係嚴重地影響伴侶關係;

十、當唯一的解決辦法似乎是分居或離婚。

(本欄逢周三刊登)

撰文: 鄭健榮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臨床心理學家
欄名: 心晴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