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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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辣招下的眾生相

發佈時間: 2016/11/14

樓市辣招下的眾生相

自從政府推出「雙倍印花稅」後,很多年輕夫婦買樓時,都會考慮用單名持有物業,即是由先生或太太單獨持有物業,一反過去大部分夫婦買樓時,喜歡採用的聯權共有(Joint Tenant,俗稱長命契)方式。

用這種方式持有「共同擁有」的物業,好處是,萬一其中一方離世,另一方就會自動並完全擁有該物業,省卻遺產承辦的煩瑣手續。

當然,以這方式持有物業,最大問題是萬一雙方離婚,要處理這資產時便會較為複雜,例如一個要沽,另一個不願,那就麻煩了。但我們二人相處兼相愛,理應不會在甜蜜時刻去想這些掃興情景!

單名形式持有物業利再入市

但自從政府要徵收「雙倍印花稅」(加辣前的雙倍印花稅是已持有物業者,無論是獨自持有,或者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在購買第二個物業時都要繳付雙倍印花稅)後,很多夫婦為了將來不用繳付雙倍印花稅,都寧願選擇以單名形式持有該物業。到日後真的想再買另一個物業作投資時,便由另一半的名義持有,那就可省卻一大筆印花稅支出!

但早前政府為樓市辣招再加辣,將雙倍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後(本來印花稅是累進計算的,即物業價值愈高,印花稅率就愈高,但由於最近大部分繳付雙倍印花稅的個案都集中於中小型單位,顯示中小型住宅過熱,於是政府便決定劃一印花稅率來遏抑),有些父母便以自己未置業子女的名義,甚至親戚子女的名義來持有物業,以迴避劃一徵收的雙倍印花稅。

我看報道,當中不少是銀碼極大的物業成交,例如有富豪以12億元購入3個山頂Mount Nicholson單位,持有人的身份屬首次置業人士,即只須繳稅4.25%,即約5,202萬元。

如該買家不是首置客,他要繳付的印花稅稅款將高達1.84億元,即是透過一些首置者購入,可慳印花稅約1.32億元。以這筆慳回來的稅款,已足夠購入幾個市區的中小型單位了,妳說是不是很誇張!

同一合約買多個單位省稅款

但話說回來,就算是大富豪,只要他個人未持有物業(很多都是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今時今日他以自己名義買入物業,也可慳一大筆。事實上,在上周披露的成交個案中,也有不少首置客是一口氣購入多個物業的。上述個案只是其中一例。

有評論質疑,買入一個300萬元物業者是首置,以12億元入市掃入3個物業者也是首置(過去以累進方式計算印花稅時,很少人會以一份合約購入一個以上的單位,因為這會加大印花稅的負擔,但現在劃一了,便沒分別,反而分開購入,第二份合約變成第二次置業,要交雙倍兼劃一15%的印花稅!),但明顯地,前者和後者應該屬不同「世界」的人,我們又是否應該限制某個金額以上的物業成交,要繳付15%的印花稅呢?

政府再出招「加辣」,無疑是想遏抑過熱的樓市,尤其是中小型住宅,但單靠遏抑需求是不可能奏效的,還得配合增加供應,希望本港樓市能夠盡快重拾正軌,讓真正的「首置者」能如願,建立自己的安樂窩吧!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