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出現不少跳彈床遊樂場,但早前一對新加坡夫婦帶同小朋友前往北角一彈床樂園遊玩時,太太意外撞爆腎,需緊急切除保命。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檢視遊樂場所牌照,加强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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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彈床|新加坡女旅客玩跳彈床撞爆腎
HOY TV節目《一線搜查》日前報道,去年6月,一對新加坡夫婦帶同小朋友前往北角一彈床樂園遊玩,期間女事主李太太在試玩「吊橋」項目跳落時,腰的一側不慎撞至池邊保護層邊緣。
「特別撞到那一刻,我真的就是不能呼吸,特別的痛。」
起初李太太只感覺到痛楚,半小時後越來越頭暈,於是叫救護車送院。李先生指,太太當時血壓一度低至20,隨後經電腦斷層掃描發現是内出血。
「那位醫生很慌張地說沒有時間跟我討論,馬上要動手術,而且叫我做心理准備,有百分之二十的概率會死。」
翻查兩人提供的醫療紀錄,上方列明當時李太太因右腰位置挫傷入院,在緊急手術中發現右側的腎破碎,要即時切除。李太太最後留醫10日,而腹部位置亦留下7.5吋疤痕。
跳彈床|受害者要求調查整改
在李太太出事後,李先生亦曾重返事發現場,仔細研究太太出事的位置。他指,邊緣位置有多處保護層沒有做好維修,均出現空心的情況。從表面看,防撞軟墊有少許不平均,當大力壓下去時能感覺到裡面有條橫鐵。
而事發當日,李先生亦有即時報警,並要求警員列刑事案處理。不過警員指事件並非蓄意,不涉及故意傷人,因此不構成刑事,只能作民事處理。
然而,李先生認為,「這件事情我還是覺得是蓄意的,因為在這麼多年發生那麼多事故,保護措施仍未做好」。他又指,自己曾聯絡場地經理,希望對方能夠調查事件。
「她(經理)問我要花、要水果嗎?我說我不需要,我需要你們調查、需要你們的閉路電視。我跟他們說,我不是來索取任何賠償,也不需要醫藥費,我就要一個調查。」
他又強調不需要任何賠償,訴求由始至終都是要一個公正的調查,以及後續的處理,包括整改措施。
「真的很不理解,為什麼香港政府什麼行動也沒有,調查、立案、任何行動也沒有。」
就李太的個案,涉事公司回應指,當時已經很快作出調查,亦與警方合作。涉事公司强調,李太太事發當日他們並無任何疏忽,公司對環境的安全有一定高標準,亦會不斷審查安全措施及設備。至於場地是否經常有人受傷,該公司則指不會公開有關數字,但指受傷情況並不常見,且大部分屬於小意外。
跳彈床|室内遊樂場意外頻發
據了解,涉事的室內遊樂場在入場前需要簽生死狀,上方列明一旦簽署協議即代表放棄起訴因此場地疏忽,或過失所造成傷害的權利,這些傷害更包括癱瘓或者死亡。
而該遊樂場分為兩層,一層主要是跳彈床及障礙訓練,另一層則是玩攀石牆及鞦韆等。現場除了有不少家長帶同小朋友到場遊玩,亦有成年人入場,惟場地並無分開大人區或小朋友區,每個區域都有職員看守。
報道指出,近年發生不少跳彈床意外。翻查資料,在李太太發生意外後兩個月,有兩名少年在該室內遊樂場内玩跳彈床期間相撞受傷,其中一名14歲少年鎖骨受傷,另一名17歲少年則頭部受傷,留醫深切治療部。
另外有家長反映,在今年8月帶同4歲女兒入場玩彈床,期間一名少年快速跳向女兒方向,導致女兒被彈起,跌下後腳部扭傷,甚至出現輕微骨折。家長事後要求查看閉路電視,惟職員聲稱少年並無違規,所以不再處理。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曾接獲一宗更加嚴重的個案,一名成年人在跳彈床上翻筋斗時,眼尾瞄到一名小朋友在下方跑過,為免傷及小朋友,他只好調整姿態,結果頸部著地,至今仍然癱瘓。由於場地的電梯難以放入擔架床,變相救護人員要花更多時間才能救出傷者,影響黃金救治時間。
跳彈床|議員敦促政府加強監管
翻查資料,政府對相關玩跳彈床的場所規管模糊,甚至無須申領任何牌照就可以經營。梁熙指,這類場地是屬於遊樂場地還是體育場地,在定義上有分歧。
他認為,遊樂場所牌照已經有20年沒有更新過,文體旅局應該進行檢視。他曾向民青局、文體旅局提出質詢,惟都不予以受理,甚至有相關官員指,「彈床是人類活動之一,超出體育範圍不歸我們管」。
東區區議員丁江浩則指,他曾到現場視察,發現場地設施老化,而且人手不足,「這些跳彈床位置的保護裝置老化,甚至有脫落風險,視察時有不少人在玩這類項目,但旁邊的工作人員寥寥可數,僅一至兩名職員,如果有意外發生,如何保證即時處理受傷情況?」而職員在發生意外後亦只是輕輕了事,並將責任推卸予顧客。
上個月,東區區議會建議,政府部門要對跳彈床的問題加强監管,不過由於政府認為這些大型跳彈床場所暫時未納入監管條例内,因此未得到任何一個部門的回應。
丁江浩又强調,對跳彈床場所實行監管、發牌制度,不是打擊行業發展,反而因為監管能夠令市民對這些場所更有信心,亦可以減少市民與經營場所的糾紛,從而促進該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