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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處便溺|2歲童隨地小便 致他人踩尿跣低至「十級傷殘」 法院裁定家長賠償金額出爐

發佈時間: 2023/09/27

家長要好好管教小朋友!內地一名女子在醫院大廳被地上一灘尿液滑倒受傷,被評定為「十級傷殘」;因向醫院索償不果,遂將事件告上法院。經調查後,發現尿液是來自一名2歲半幼童,其後事主經過踩至滑倒受傷。當地法院裁定,幼童家長須向事主賠償11萬(人民幣·下同,約11.9萬港元),醫院則毋須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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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內蒙古太僕寺旗人民法院上周四(21日)公布了一宗關於幼童隨地小便的案件,引起關注。2022年6月,劉女士為生病孩子到醫院兒科門診掛急診號,期間被醫院大廳地上的一灘「水」滑倒受傷,後來經醫院評定為「十級傷殘」。其後,劉女士共花了3萬(約3.2萬港元)作為做手術等治療費用。就手術治療費用、誤工損失及殘疾賠償金等,劉女士要求涉事醫院賠償近20萬(約21.6萬港元);惟與醫院協商失敗,劉女士把案件控訴至法院。

事發後2分鐘 保母及幼童折返醫院清理尿漬

經翻查閉路電視及調查後,原來劉女士在經過那灘「水」前12秒,2歲半幼童小杰(化名)在保母陪同下在該處隨地小便,然後離開。由於當時保母站在小杰身後,剛好阻擋了視線,因此無人及時發現並清理尿漬。事發後2分鐘,保母攜同小杰返回現場,用地拖把尿液清潔後離開。

法院認為醫院不需要承擔責任

小杰父親聲稱孩子有尿急毛病,但法院認為小杰隨地小便是導致劉女士滑倒的原因。此外,醫院早已在大廳入口、兩側、台階等地點擺放「小心滑倒」的警告提示,事發後院方亦有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前往處理,法院認為醫院已儘量做好安全保障義務。

另一方面,當時保母處於幼童身後,遮擋了醫院工作人員的視線,令職員無法及時發現及制止幼童隨地小便的行為。此外,從小杰小便後離開直到劉女士滑倒,只隔了12秒;即使有醫院清潔工,也不可能在短短12秒內發現尿液並清理。基於以上理由,法院認為醫院不需承擔責任。

至於劉女士,法院認為她在行走時未有注意地面情況,加上穿著了不能防範濕滑地面的拖鞋,故其本身亦有過失,應負上一部分責任。最後法院裁定,小杰父親須承擔70%賠償責任,要賠償劉女士11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約1,084港元)。小杰爸爸不服上訴,但二審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指出,雖然未成年人士年紀尚小,克制能力弱,但不會影響其監護人需要承擔的責任。父母作為孩子第一監護人,應及時制止其行為,不可心存僥幸,或以「他還是個孩子」為由來逃避責任。

網民:史上最貴的小便

判決出爐後引起大批網民熱議,紛紛稱這是「史上最貴的小便」,不少人都認為是家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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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