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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治安|女督察超市盜竊判160小時社服令 官稱警員犯法刑罰須具阻嚇性

發佈時間: 2023/07/18

30歲女督察去年11月涉於荃灣AEON超市盜竊總值逾780元的凍肉和水果,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盜竊罪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公眾信賴警員維護法紀,警員犯法時判刑須具阻嚇性,不能輕判罰款;被告稱不會就定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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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詠恩,被控於去年11月4日在荃灣大河道88號灣景廣場購物中心地下的AEON超市,盜竊2包藍莓、1包牛扒、1包新西蘭羊扒、1包新西蘭羊架、2包凍蝦和2包魚柳,總值786.2元,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她早前自辯時稱,當日擬買肉扒給兒子吃,但購物時因使用手機而分心,加上正受與分居丈夫爭奪撫養權、考升職試等煩惱困擾,強調無意盜竊。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罪成後會失去工作,亦會影響爭取兒子撫養權,表明被告具真誠悔意,且不會上訴,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指,警員作出有違法紀的事時,法庭判決須反映阻嚇性,以維持公眾對警方的信心,而被告身為高級警員,絕不宜判處罰款;雖然不認為被告悔意大,但基於被告不會就定罪上訴,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 : 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