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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權益|孫玉菡 : 職安健修例目的提升阻嚇性 工業傷亡權益會籲條例2年一檢

發佈時間: 2023/04/20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修訂《職安健條例》,經循可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2年及罰款1,000萬元,簡易程序罪行的檢控時限由6個月提高至9個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早在電台表示,新的罰則由下周五起適用,強調通過修例後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宣傳教育及推廣等工作。

修訂職安健條例三讀通過 , 違例最高罰款千萬囚2年 , 詳情即睇[下一頁]

他表示,修例目的是要大幅提升阻嚇性,並在遇到嚴重案件時有足夠時間蒐證,修訂罰則亦與現有法例的最高罰則看齊,且與其他地方相若,而考慮到本港以中小企營運較多,當局同時要修訂其他600多條有關職安健的罰則,相信有關職安健的罰則及架構已大大提升,希望修例後對改善職安健有大幫助。

他補充稱,法庭在判刑時會考慮被控公司的營業及財務狀況,不會導致無法負擔或營運的情況,但強調單靠罰則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呼籲業界考慮用好科技,探測可能有意外發生的情況,作出補救預防等工作,形容職安健工作不會停下,永遠沒有終點。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認為通過修例是階段性的成果,比過去的法例進步了很多,但強調勞工處巡查及監管仍需改善,令蒐證及檢控都更精準,因以往曾有地盤事先知道突擊檢查並因此停工的情況。她亦建議政府考慮在條例實施後作2年一檢,否則只會重蹈覆轍,令職安健條例無法與時並進。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 : 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