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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分身家|丈夫聲稱僅剩10萬存款 被揭隱瞞年薪350萬 法庭判決出爐

發佈時間: 2023/03/10

兩夫婦婚姻破裂時,財產分配往往成為爭執重點。日前北京一名婦人入稟法院,申請與丈夫離婚,才發現丈夫一直隱瞞真實收入,男方聲稱僅剩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8萬港元)存款,但實際年薪達300萬元(約350萬港元)。最終法院判女方可分得共同財產的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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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内媒報道,北京一中院團河法庭近日公布一宗離婚糾紛案,訴訟中男方李岩聲稱僅剩10萬元存款,法院調查卻發現其年收入高達300萬元,而作為家庭主婦的妻子張鈺,對丈夫具體收入竟然毫不知情。

張鈺向法院提交了相關財產線索的調查取證申請,法院向李岩任職的公司去函,詢問其工資基本收入、獎金等情況,並調查其出糧戶口,才揭發現其年收入遠比妻子想像中高,並有多筆大額現金存取。

最終,法院根據查明認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財產,女方可以分得60%。法官吳揚新表示,不少離婚訴訟中,夫妻一方婚後無法掌握雙方共同財產的資訊,若一方故意隱藏財產,另一方無法舉證,往往導致其權益嚴重受損。

隱瞞夫妻共同財產或違法

2023年起,法院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保障女性離婚時的財產權益。法官吳揚新建議,可在離婚訴訟中向法院提出調查取證申請,查詢男方名下的物業及財產,如房屋、股權、銀行賬戶等財產。

根據新例規定,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申請查詢登記在對方名下財產狀況,且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應當調查取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予協助。

新例同時規定,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法院申報全部共同財產的義務,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揮霍等,在離婚「分身家」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拒絕申報或故意不如實申報財產者還會面臨法院訓誡,嚴重構成妨礙民事訴訟的,可被罰款或拘留。

此事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批評男方隱瞞財產是別有居心,「有無小三」、「錢都去哪裡了?」、「都是夫妻了,怕分身家?」、「老公年薪300萬,在老婆面前裝窮人,老婆竟然不知道,有點太離譜了…… 」、「女人真的要為自己打算」、「婦女權益保護法發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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