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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 ︳買8層樓贈情婦 正室每月僅$5000家用 告上法庭分身家判決大快人心

發佈時間: 2022/05/24

妻子全心全意照顧家庭卻遭背叛,一名內地人夫與妻子育有一子,卻與情婦誕下私生女,瞞妻贈予數百萬元及8套物業,另一邊廂每月只給予妻子5,000元家用。婚外情東窗事發後,妻子決定離婚及告上法庭「分身家」,法院最終判決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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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魏女士與呂先生在1990年8月時經朋友介紹認識,二人很快就陷入愛河,12月便領證結婚,翌年誕下兒子。隨著丈夫生意越做越大,公事繁忙,魏女士決定在2003年辭工做全職媽媽,專心相夫教子,丈夫每月會給予5,000元家用。

然而丈夫在一次飯局中,結識了30多歲姓嚴女子,並發展婚外情,珠胎暗結誕下一女。由於私生女兒患先天疾病,先後進行多次手術,所有費用均由他承擔。在過去5年,呂先生向嚴女轉帳共300多萬元,並瞞著妻子在廈門購買4套物業,另於其他城市購入8套物業,該8套物業全部贈予嚴女。

紙難包住火,魏女士因丈夫經常不在家,終揭發對方有「第二頭家」。對於多年來一心一意照顧家庭,卻換來丈夫的背叛,令魏女士心灰意冷,決定離婚及告上法庭「分身家」。魏女士指控丈夫隱匿及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其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享有的權利,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對方在廈門的4套房子及他400多萬的存款。

丈夫拒絕與原配分身家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呂先生在與妻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展婚外情並誕一女,且在未經妻子同意下,將共300多萬元及數百萬元物業贈予向情婦,屬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雖然目前二人尚未離婚,但妻子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故法院予以支持。

至於妻子要求分割的房產及存款並非呂先生隱匿及轉移的財產,所以法院本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最後判決決定,妻子與呂先生會按6︰4比例,分割涉案的4套房產和400多萬元存款

網民大讚判決

法院判決一出後,不少內地網民都大讚判決合理,「這個男人出軌特別不對,法官判他只能得到40%也算嚴懲了」,不過亦有人認為魏女士應連同8套房子及治病的300萬元一同追討,「送出去的8套房也應該分割」、「300萬不分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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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中一方隱匿財產 無須離婚亦可分身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 (一)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 (二)一方負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在以上情況下,即使夫妻沒有離婚,其中一方也有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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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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