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財政預算案2021|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增15% 牌照費加3成

發佈時間: 2021/02/24

私家車數量持續上升,交通擠塞日益嚴重。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及牌照費分別自2011年及1991年以來未曾作出調整。他建議將私家車(包括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各稅階的稅率提高15%,牌照費增加30%。上述調整今日已刊憲生效,由即日起調整私家車及電動客車的車輛牌照每年牌照費,其他汽車類別的車輛牌照每年牌照費則維持不變,同時亦將調整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稅率,其他汽車類別的稅率及相關的汽車首次登記程序維持不變。

經調整牌照費如下︰

汽油和柴油私家車

引擎汽缸容量 調整後每年牌照費[汽油/柴油] 調整後四個月牌照費[汽油/柴油]
不超過1,500立方厘米 5,074元/6,972元 1,804元/2,469元
超過1,500立方厘米但不超過2,500立方厘米 7,498元/9,396元 2,653元/3,317元
超過2,500立方厘米但不超過3,500立方厘米 9,929元/11,827元 3,504元/4,168元
超過3,500立方厘米但不超過4,500立方厘米 12,360元/14,258元 4,355元/5,019元
超過4,500立方厘米 14,694元/16,592元 5,171元/5,836元

電動客車

淨重 調整後每年牌照費/調整後四個月牌照費
不超過1公噸者 572元/30元加調整後每年牌照費的35%
就每250公斤的淨重而收取的附加費 124元/30元加調整後每年牌照費的35%

運輸署亦宣布,市民如需續領在今年6月23日或之前屆滿的私家車或電動客車的車輛牌照,只要在今年6月23日或之前任何一日遞交續領申請,仍可繼續繳付調整前的每年牌照費,而如市民續領於今年6月24日或之後屆滿的私家車及電動客車的車輛牌照、或在當日早上11時或之後提交首次發出或重新發出的私家車或電動客車車輛牌照申請,則需繳付新的牌照費。

私家車首次登記稅調整後稅率如下:

私家車應課稅價值 (原稅率/調整後稅率)
最初的15萬元 40%/46%
其次的15萬元 75%/86%
其次的20萬元 100%/115%
餘額 115%/132%

署方稱,在今早11時前已訂購的私家車或已由車主安排付運來港自用的私家車,即使並未辦理首次登記,如相關的本地註冊分銷商、註冊進口者或車主向運輸署提交所需證明文件,以申請豁免根據新稅率繳付汽車首次登記稅,經批准後仍可按舊稅率繳稅。

另外,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下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上限已由25萬元調整至287,500元,以持續推動港人使用電動車,一般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上限則維持在現時的水平、即97,500元。署方澄清,如該私家車獲批准按舊稅率繳付汽車首次登記稅,並同時根據「一換一」計劃獲批首次登記稅寬減,將只可獲得該計劃下首次登記稅的原本寬減額上限,即25萬元。
 

港珠澳大橋跨境非商用私家車 , 常規配額增發1000個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