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工時要求下降至72小時 料2.4萬人受助今年6月起實施

發佈時間: 2021/02/04

勞工及福利局今日(4日)公布支援有經濟困難人士及家庭的措施,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指政府會建議推出2項相關措施,包括降低在職家庭津貼計劃非單親住戶基本工時要求,同時會取消以個人為申請單位鼓勵就業交通津貼。

職津工時要求放寬至72小時

羅致光指針對基層開工不足,政府建議推出一項有時限特別援助,在職家庭津貼計劃非單親住戶申請資格之基本工時要求由每月最低144小時,下降至每月72小時,為期一年。計劃牽涉開支9.5億,預料可有2.4萬人受惠。羅致光又以有2名子女的4人家庭為例,合共工時如超過72小時,可獲津貼額最高為每月3,800。

短期食物援助資產限額放寬

短期食物援助申請者之資產限額會放寬,詳情如下:

4人家庭
26.4萬放寬至54.8萬

1人家庭
9.9萬放寬至26.6萬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及短期食物援助申請條件放寬預計今年6月起實施,為期一年。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