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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問題|每8個新盤單位有1個「納米樓」 團體促政府賣地設限呎條款

發佈時間: 2021/01/04

本港的住屋問題一直廣受關注,政府雖然不斷推動興建更多的住屋單位,但本土研究社近日發表的報告顯示,香港在2010至2019年間有約8,550個實用面積260平方呎以下的單位推出市場,這類單位在該年的一手供應單位比例,更從2010年時約0.2%急升,至2019年的12.9%,代表現時每8個新供應的單位當中有1個為這類「納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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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用了一年多的時間進行調查,並在網上發布長達70頁的報告,研究員姚政希指,政府很多時是用215呎作為「納米樓」的門檻,並稱每年只有200至300多個,可能因此令公眾認為相關問題不大,但實際上如以公營機構的面積標準、新建無房單位面積等因素計算,應該將260呎以下的單位均定義為「納米樓」。

他強調,本港80年代以來一直都有200多呎的單位,但今昔的單位設計有極大的分別,以前的單位再小也能間到獨立睡房和廚房,惟現在近9成的單位廚房和睡房處於同一個空間內,不少單位更以露台、工作平台等佔去了單位的實用面積,每個單位平均有23.6呎空間為有關空間,佔單位整體大小近11%,最誇張的單位是相關空間佔位多達45.1呎。

九龍西為重災區 佔整體「納米樓」4成

他並指九龍西為重災區,九龍城、油尖旺和深水埗等三區,已佔整體「納米樓」數字約4成,但有向新界擴散的趨勢,如屯門、元朗和大埔等共有500多個小單位。

他認為「納米樓」在過去10年間增加多少與政府政策改變有關,特別是港府在2011至14年賣地時曾規定最小單位數目、以鼓勵發展商多建小單位供市民上車,反導致「納米樓」擴散,在這段期間興建的納米樓佔所有通過賣地建成的新單位約63%。

長遠倡訂最低單位面積

另一名研究員陳劍青強調,「納米樓」問題是政府政策有份促成的產物,不能單以社會趨勢或「有價有市」就能解釋,且實際研究顯示不少購買這類單位的人士並非自住、而多是投資或收租用。他們呼籲政府應在賣地時列明單位「限呎」條款、改變現時豁免樓面面積政策等,長遠應全面調查港人居住模式,以訂立最低單位面積標準。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