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12港人案|3家屬往深圳盼探監 保安局稱不會派人陪同

發佈時間: 2021/01/03

12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案,當中10人判囚、2人遣送回港,協助家屬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在電視節目表示,案中3名被告的家屬早上出發到深圳尋求探視當事人,據了解分別為被告李子賢和郭子麟的家屬。朱凱廸表示,家屬目前手上只有極少資料,連何處服刑、何時可以探監及涉及程序等都沒有答案,家屬決定先到深圳接受檢疫,待上訴期完結後聯絡官派律師和鹽田看守所,尋求探視當事人。

保安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依照內地法律,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申請會見親屬或監護人,港府正了解相關安排,按照一貫做法,會按家屬要求提供適切意見及資訊,但駐內地辦事處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親友探望。家屬如有求助可繼續與入境處聯絡和會面,入境處及駐粵辦將按機制協助家屬將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

10港人認偷越邊境罪囚7月至3年 ,  2未成年犯不被起訴移交港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李明佑
責任編輯:林子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