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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禁探訪酒店檢疫者生效 梁子超倡專車接載抵港人士到酒店

發佈時間: 2020/11/18

政府今起收緊檢疫安排,除非獲授權人員同意,受檢疫人士不得容許他人進入正進行檢疫的酒店房間。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認為,外來輸入的壓力愈來愈大,新措施未足以填補防疫漏洞,建議抵港人士須由專車接載前往定點酒店接受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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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現時規定,任何人若違反檢疫令,擅自離開檢疫地點或容許探訪者進入接受檢疫酒店房間,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判監6個月及罰款25,000元。受檢疫人士如需要補充物資或食物,可由親友或酒店職員協助放在房門外,讓受檢疫人士在無面對面接觸的情況下拿取。

梁子超表示,現時有大量由外地來港人士,在不同酒店作強制檢疫,他們仍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另外,一些獲豁免檢疫人士,如非來自極高風險地區,只要在出發地進行病毒檢測,抵港後毋須在機場等候檢測結果便可離開。

梁子超表示,海外國家疫情亦出現反彈,有關人士有可能在當地感染,來港時即使檢測呈陰性,仍可能在潛伏期內,造成防疫漏洞。如果當局不安排特定專車和酒店供檢疫用途,有關車輛仍會接載其他市民,司機和酒店人員又無健康監察,病毒容易傳播,本港疫情難受控。

另外,當局由今日起,同時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的檢疫安排,要求14日內曾經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在出發前48小時內取得陰性檢測結果,並要在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日。

撰文:謝進亨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