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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議員】譚耀宗:DQ無關拉布 陳文敏:人大決定如修改基本法

發佈時間: 2020/11/12

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日被人大常委會取消資格,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相信,決定與近期議會「拉布」無關,主要是跟進選舉主任早前裁定4人不符合參選資格的問題。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認為,人大決定如修改《基本法》。

人大常委會通過草案  , 港府即時DQ民主派4議員 , 詳情即睇【下一頁

譚耀宗稱,人大常委會8月通過立法會延任決定,若能在復會前解決議員資格問題,相信處理會較好。現時只有選舉主任、宣誓監誓人、法院裁決、或經立法會行使《基本法》第79條,可認定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他引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指,將理順本地法例,當中包括《基本法》第104條,屆時港府會否填補有關空位以及具體安排,相信立法時會再考慮。

譚惠珠:違反國安法而喪失議員資格 將終身剝奪參選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人大是次決定不代表立法會不能容納反對派,也不是針對「拉布」的行為,而是不希望議會行為不符合操守,如到外國游說制裁香港或內地。她出席人大常委會會議時,曾查詢被裁定違反誓言者會被終身被剝奪參選資格,但未有具體回應,但按她的理解,如果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而喪失資格,將終身剝奪參選資格。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人大決定可笑,中共有如皇帝有絕對權威,認為自己是老闆,給予議員延任是恩賜。他強調民主派議員是民主代表,反映民意,代表市民抗爭,個人政治前途何足掛齒。民主派需再思考會否再參選,但中央一直為一國兩制劃綫,再參選可能已變得沒有意思 。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的決定,有如修改《基本法》,令《基本法》變得可有可無,質疑仍有多少法治可言。他認為香港愈來愈走向以法治國而非法治,法律解釋可以隨當權者政治目的及政治氣候轉變,不需要理會程序。

陳文敏指,難以用法律挑戰人大常委決定,但4名被取消資格議員沒給予答辯機會,唯一空間只可以在程序上提出質疑。就政府指會盡快修例,他認為可能加入宣誓以外,所有公職人員如違反法定要求,有另外一個程序處理,但目前看不到有法可依。

撰文:謝進亨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