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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疫收緊外地抵港必檢疫 機組人員不再豁免

發佈時間: 2020/11/11

截至11月10日,本港累計共5,390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其中3,866宗屬本地個案,包括密切接觸者。食衞局長陳肇始今日宣布,將進一步收緊現行防疫措施,包括要求所有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必須於酒店檢疫、原獲豁免檢疫的機組人員,若從高風險地區來港,亦必須接受檢測才獲放行。

今增6輸入個案涉4機組人員1海員 , 1人有病徵仍返東涌住所 , 詳情即睇【下一頁

陳肇始表示,全球疫情持續爆發,現時進入流感高峰,疫情亦有反覆。截至11月10日,累計有5,390宗確診個案,108宗死亡,其中1,524宗為輸入個案,包括密切接觸者,3,866宗屬本地個案,包括密切接觸者,強調若不留意,隨時有第4波疫情出現,必須嚴格採取「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決定收緊防疫措施,包括:

  • 11月13日起,要求所有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必須在酒店強制檢疫,減低居家檢疫時的傳播風險。旅客登機前需提供在港酒店預訂14日的確認書,及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否則不准登機。到港後需在機場作檢測,有結果才獲放行,並到酒店隔離14日。
  • 若涉事航空公司未能出示旅客提供的預訂酒店確認書或檢測報告等文件,但又容許旅客登機,會考慮罰航空公司涉事航綫停飛,或考慮提出檢控。
  • 11月23日起,曾到訪15個極高風險地區人士抵港後,即使屬豁免檢疫人士,但需在可行情況下,於出發48小時內、來港後接受檢測,而任何從高風險地區來港的機組人員,均需等候有結果後才可獲放行;至於高風險地區來港的外國領館人員、總領事等,抵港後需由所屬機構,安排點對點交通工具,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並需在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日。而所有豁免檢疫人士,均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安排點對點交通工具,到港後12日再作檢測。而非從高風險地區抵港的豁免檢疫人士,如未有登機前的48小時檢測報告,需在抵港後在機場接受檢測,並有結果後才獲放行。
     

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