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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小貼士】「全包」式醫保 賠償上限不可不知

發佈時間: 2020/10/30

香港公共醫療壓力大,而港人保險意識較強,不少人都會購買醫療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其中住院保險最受普遍。不過要留意,坊間一些醫保設有不同的「保障限額」條款,如索償超過有關限額,保單便會失效。

傳統醫療保險為每個項目設賠償上限,受保人索償時諸多掣肘。但是,俗稱「全包」的「全數保障」或醫保,基本上全數支付多個保障項目的醫療費用,主要受每保單年度賠償上限、及終身賠償上限所限。

賠償年限額豐儉由人

以自願醫保的「標準計劃」為例,不同保險公司提供不同的每年最高賠償額度,豐儉由人。不過無需擔心的是,就算今年申請了部分賠償,明年賠償上限又會回復最高限額,不用擔心賠償額「爆錶」。

如果你有買過醫療保險,一定知道一般醫保大都設有「額外醫療保障」,即是基本醫保以上的附加購買項目,當醫療使費超出醫保的基本賠償上限,保險公司就會從「額外醫療保障」的金額作出賠償。不過,自願醫保的「標準計劃」不設「額外醫療保障」的選擇,想要有更全面地保障,就要投保「靈活計劃」。

按傷病賠償產品

受疫情封關影響,內地客業務仍有倒退,保險從業者重新將重點放回香港,醫保、危疾及年金等產品銷售帶動,本地客業務錄得增長。保險公司更抓緊機遇,推出更多相關種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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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地保險公司推出市場首款賠償限額不設分項賠償,且逐年按逐個傷病計算的自願醫保產品。

有本地保險公司推出新款自願醫保(VHIS)扣稅產品,賠償限額除了不設分項賠償,並可選擇逐年按逐個傷病計算,即「每傷病賠償上限」。其基本計劃每保單年度的每個傷病賠償上限為50萬元。簡單舉例,若投保人一年內因兩個不同傷病分別住院,不計及額外保障,每次賠償上限均為50萬元,實報實銷下最高可賠足100萬元。

編輯:鍾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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