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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林鄭:陳同佳仍很願意回台灣投案 入台證簽發權不在港府

發佈時間: 2020/10/27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逾一年尚未赴台自首,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從協助他的牧師管浩鳴得知,陳同佳仍然很願意回台灣投案,但現時只欠一樣東西解決事件,就是讓陳同佳獲得入台簽證。若他能起行,港府願意跟進輔助安排。 

林鄭月娥強調,入台簽證的簽發權不在港府,重申若陳同佳能起行,港府願意跟進輔助安排。 

另外,林鄭月娥回應12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被內地扣押事件,指他們是逃犯,在香港亦涉嫌干犯嚴重罪行,但沒有面對獨立司法制度的審訊,而是選擇潛逃。進入了內地的司法管轄區,干犯內地法律,就要面對內地的法律審訊。

她又稱,自去年6月國際社會出現很多所謂全球運動,有人發起世界各地聲援12港人並不意外,但外國抗爭者就今次事件的演繹,並非港府願意見到,政府會積極反駁外國政客指控。

台灣:不容許陳同佳以「自由行」方式赴台,詳情即睇【下一頁

在台北,陸委會回應林鄭月娥時,再次呼籲港府務實回應台灣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疑犯繩之於法,體現司法正義。陸委會表示,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入境的問題。

撰文:謝進亨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