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重創本港經濟,不少市民都因此而失業或減少收入,加重經濟負擔;有需要人士亦向政府申請相關資助計畫,以紓緩養家的壓力。《晴報》整理10個各年齡層的學費、在職津貼之申請資格及方法。
學前教育津貼
1.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計劃是以學費減免的方式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資助,以減輕家長為子女提供學前教育的經濟負擔。
申請資格:
- 學童必須是香港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
- 幼稚園幼兒班、低班及高班(K1至K3班)或幼兒中心(0–2歲)或幼兒中心(2–3歲)
減免金額:
- 學費減免額按學費設100%,75%及50%三種減幅。學生資助處會採用「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進行入息審查,以評定申請人的資助資格及可獲學費減免的幅度。
申請日期:
於2020/21學年申請學生就讀的課程完結前或2021年8月15日或以前(二者以較早者為準)。
申請方法:
可以郵寄方式遞交紙本申請或利用電子表格經網上遞交申請。【下載表格】
2. 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
學生資助處為符合資格的幼稚園學童提供「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以支付學童的幼稚園教育和學習的開支。而學童家庭於2020/21學年通過學資處的入息審查,並符合資格申請學費減免計劃,均可根據獲批資助幅度獲發就學開支津貼。
申請資格:
- 學童必須是香港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
- 學童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年滿2歲8個月及必須在教育局轄下註冊幼稚園就讀幼兒班(K1)、低班(K2)或高班(K3)。
- 學童必須在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的註冊幼兒中心(即育嬰園、幼兒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接受全日制託管服務的兒童。
津貼金額:
全津 | 4,170元 |
3/4津 | 3,128元 |
半津 | 2,085元 |
申請日期:
於2020/21學年申請學生就讀的課程完結前或2021年8月15日或以前(二者以較早者為準)。
申請方法:
可以郵寄方式遞交紙本申請或利用電子表格經網上遞交申請。【下載表格】
中、小學生津貼
1. 學生資助處資助計劃
學生資助處為有經濟需要的中、小學生提供資助計劃,包括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及上網費津貼計劃。學資處會採用「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進行入息審查,以評定申請人的資助資格及幅度。
申請資格:
申請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未婚的香港居民
- 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
- 申請學生就讀的學校/院校必須符合個別資助計劃所列的類別
- 只持旅遊簽證、雙程通行證、學生簽證、父或母持學生簽證或旅遊簽證來港的學生均不符合資格申領資助。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申請人必須是申領資助學生的父/母或是法例認可的監護人,否則必須在申請表詳細解釋原因並提供證明。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為就讀於官立學校、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及直接資助計劃下的本地學校而有經濟需要的小一至高中三/中六學生提供津貼,以支付必須的書簿費用及雜項就學開支。2020/21學年的各級首階段書簿津貼額:
小一至小六 | 中一至中三 | 高中一 | 高中二 | 高中三 | |
全額津貼 | 4,720元 | 4,852元 | 5,126元 | 4,716元 | 3,158元 |
半額津貼 | 2,360元 | 2,426元 | 2,563元 | 2,358元 | 1,579元 |
申請日期:2020年10月31日或以前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為就讀於各中、小學或在認可的院校修讀全日制至學士學位課程、其居住地點與學校距離超逾十分鐘步行時間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而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車船津貼。學生車船津貼是以學生在學期間往來居所和學校所屬地區的平均車船費計算。
申請日期:在2020年11月1日或之後遞交「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的申請人,如符合申請資格及能成功通過入息審查,其子女的學生車船津貼會由收到申請表當日或申請學生的入學日期(或曾領取綜援的學生停止接受綜援的日期) 起生效,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而定。
上網費津貼計劃:為有子女接受全日制中、小學程度教育,或修讀全日制毅進文憑課程或職業訓練局全日制相關課程而有經濟需要的家庭提供津貼,以支付子女家居上網學習的費用。津貼發放以家庭為單位。合資格的家庭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將獲發以家庭為單位的定額現金津貼。2020/21學年全年的全額上網費津貼為每個家庭1,600元,半額津貼則為800元。
申請日期:在2021年2月1日或以後(即2020/21學年的下半學年)遞交的申請人,如符合申請資格及能通過入息審查,可獲發部分上網費津貼。
申請方法:
可以郵寄方式遞交紙本申請或利用電子表格經網上遞交申請。【下載表格】
2. 免入息審查學習津貼
教育局從2020至21學年起,把學生津貼恆常化,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性2,500元的學生津貼,且不設資產審查。惟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的學生則不屬資助範圍。
申請日期:
即日至2020年11月6日
申請方法:
填妥的申請表格必須透過學生就讀的學校交回教育局,請學校於每份「學生津貼」申請表格的指定位置蓋上學校蓋章,以茲證明學生的身份。2020/21學年學生津貼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6日。家長可盡早透過學校將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送交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下載表格】
3. 關愛基金:資助清貧中小學生購買流動電腦裝置以實踐電子學習
教育局於2015/16學年起推行「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為全港公營中小學校建立無線網絡校園,以便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流動電腦裝置進行電子學習。鑑於「自攜裝置」的發展有可能為低收入家庭的學生增加經濟壓力,因此關愛基金於2018/19學年起推行這援助項目,為期三年,資助學生購買流動電腦裝置一次。資助金額可用於由學校代學生購買流動電腦裝置、在產品安裝學校所需的流動裝置管理系統、其他基本配件(例如螢幕保護貼及裝置保護套),以及三年產品保養。
申請資格:
- 就讀官立、資助(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或直接資助計劃的中小學;並正領取由社會福利署發放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領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全額資助(全津)或半額資助(半津);及
- 就讀的學校及班別正推行電子學習,並建議學生自攜流動電腦裝置
資助金額:
綜援及全津學生可獲得全額資助以購買上述產品,項目首年資助金額上限為4,500元。半津學生則獲得半額資助,資助金額上限則為2,250元。資助上限每年會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調整。綜援及全津學生於2020/21學年的資助金額上限為4,740元;而半津學生的資助金額則為產品實際費用的一半,上限為2,370元。
查詢電話:
3698 3670/3698 4149
專上教育津貼
1. 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
計劃須經過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適用於就讀學額全數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或公帑所資助的認可課程之學生。資助包括助學金及/或貸款,助學金用以支付學費、學習支出以及必須繳付的學生會會費;而貸款則用以支付學生的生活費。貸款須繳付利息,利率為年息壹釐,利息由還款期開始日起計算。【詳情】
申請資格:
- 為註冊全日制學生
- 須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資助金額:
- 視乎家庭經濟狀況而定;可獲得的資助額,是根據「調整後家庭收入」公式及「資產值按比例計算法」計算出來
申請日期:
2020年至2021年學年之申請已經截止,下一學年之申請有待學資處公布。
2.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計劃經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適用於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自資副學位(即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之學生。最高資助額包括學費助學金、學習開支助學金,以及生活費貸款。生活費貸款須繳付利息,年息1%,利息由還款期開始當日起計算。三項資助的上限會每年調整。【詳情】
申請資格:
- 年齡為30歲或以下的註冊全日制學生
- 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自資副學位(即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
- 在同一學年,沒有就申請書所填報的課程接受其他由公帑資助的學生資助計劃(如持續進修基金)所提供的資助
- 須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資助金額:
- 視乎家庭經濟狀況而定;可獲得的資助額,是根據「調整後家庭收入」公式及「資產值按比例計算法」計算出來
申請日期:
2020年至2021年學年之申請已經截止,下一學年之申請有待學資處公布。
此外,上述計劃之成功申請人士,亦可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及專上學生車船津貼,以及關愛基金援助項目:
- 為清貧大學生提供「院校宿舍津貼」:在2020/21學年,每名合資格學生可獲「院校宿舍津貼」的最高款額為9,740元。
- 增加「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的學習開支助學金:在2020/21學年,每名合資格學生可獲發最高2,420元的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 增加就讀專上課程有特殊教育需要及經濟需要學生的學習開支助學金:每名合資格的學生於2020/21學年可獲最高額外9,200元學習開支助學金,實際可獲的津貼須按其在學資處的入息及資產審查機制下所評定的資助幅度而定。
在職人士津貼
1. 持續進修基金
持續進修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於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後一年內及年齡屆滿71歲前,可不限次數申領合共最多20,000港元的資助。首10,000港元資助的學員共付比率(即學員本身需負擔的費用的百分比)為課程費用的20%,而次10,000港元資助的學員共付比率則為課程費用的40%。【查看詳情】
申請資格:
-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
- 在所選修的基金課程開課時及成功修畢課程後一年內遞交申請時,申請人的年齡均須介乎18至70歲
申請方法:
2. 在職家庭津貼
申請住戶(包括1人住戶)達到工時要求,而住戶的入息及資產符合有關限額,可以申領計劃下的基本津貼、中額津貼或高額津貼。每名合資格兒童還可以申領兒童津貼。視乎住戶入息,津貼以全額、3/4額或半額發放。【查看詳情】
申請資格:
- 非單親住戶的每月總工作時數達144小時,可申領基本津貼;如總工時達到168小時,可申領中額津貼;如總工時達到192小時或以上,可申領高額津貼。
- 單親住戶每月總工作時數達36小時,可申領基本津貼;如總工時達到54小時,可申領中額津貼;如總工時達到72小時或以上,可申領高額津貼。就單親住戶的申請,在職單親父/母申請人須與最少一名15歲以下的子女同住。
- 單親住戶及非單親住戶中每名合資格兒童,可獲發職津計劃下的兒童津貼。合資格的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 通過資產限額及入息限額。
工時要求:
工時包括申請人及其他為申請津貼合併計算工時的在職住戶成員的有薪工時,以及有薪假日和缺勤(例如病假及產假等)換算的工時。
(網頁截圖)
申請方法:
3. 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計劃的目的是協助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負擔,並鼓勵他們入職或持續就業。每個申請的申領期為遞交申請前剛過去的6個曆月。津貼按曆月審批,申請人每一個符合申請資格的月份,可獲發該月的津貼。津貼金額根據申請人每月工作時數而定,每月獨立計算。如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可申領全額津貼每月600元;如每月工作雖不足72小時但不少於36小時,可申領半額津貼每月300元。【查看詳情】
申請資格:
- 為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僱員或自僱人士
- 往返工作地點需要支付交通費用;
- 符合每月入息及資產限額
- 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或每月工作雖不足72小時但不少於36小時
- 申請人不能同時領取「在職家庭津貼」(簡稱「職津」)或在「職津」申請中合併計算其工作時數。
- 申請人亦不能同時領取其他由政府提供與就業有關的交通費援助
申請方法:
4大失業援助津貼,申請資格、金額及方法一文睇晒,詳情即睇【下一頁】
每朝索取《晴報》:精明生活.健康家庭.開心娛樂
撰文:黎穎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