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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大律師公會憂不設陪審團 湯家驊:涉國家機密未必沿用

發佈時間: 2020/06/29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28日)起一連3日開會,議程包括審議港區國安法,料或於會議明天閉幕時表決。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表示,有消息提到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不設陪審團,情況令人憂慮;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稱,社會有部分人覺得陪審團可能有政治傾向,相對只由法官審判可能更值得信賴。

據新華社報道指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修改意見的滙報,憲法法律委根據常委會會議的審議意見,提出了草案建議表決稿;委員長會議決定將草案建議表決稿,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有份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稱,國安法將於今次會議表決。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本港可判囚終身監禁的罪行如強姦、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謀殺等,是基於社會大致上已有共識及認同屬嚴重罪行,惟國安法條文及罪行定義至今仍未公布,難以評論是否合理。她關注,《基本法》第86條列明設陪審制度,過往嚴重控罪「差唔多必定要有陪審團。 」惟有消息提到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不設陪審團,情況令人憂慮。

張達明:國安法對港法律是「顛覆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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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資料圖片)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在電台節目亦稱,國安法對本港法律的影響是「顛覆性修改」,若港區國安法沿用內地對國家安全的定義,擔心香港會出現內地打壓維權律師的情況;而港區國安法控罪元素可能未必全部由普通法法庭決定,或會由特定的國安機構確定,可能出現香港法院不能夠全權審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情況。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說,本港刑事罪行條例規定,當法庭審訊涉及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的罪行時,控辯雙方可以要求設立陪審團,他希望人大常委會在公布港區國安法條文時,可以列明那類案件毋須陪審團參與。他認為,若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未必會有陪審團,社會有部分人覺得陪審團可能有政治傾向,相對只由法官審判可能更值得信賴;他又稱相信港人心裏有數,呼籲市民不要心存僥倖而犯法。

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則稱,今於會上看到最新一份港區國安法草案原文,部分地方與昨日看到的草案有分別,形容草案是吸收了一些意見,但不便透露具體內容。《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則稱,港區國安法可能在數日內通過,預計當局會有力實施有關法例,並掩蓋美方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撰文:蔡淑儀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