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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台成立專責辦公室下月營運 3種專案助港人居留

發佈時間: 2020/06/18

台灣陸委會宣布,依照「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今年7月1日正式營運,將提供「強化港人來台服務」、「援助關懷」及「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台」三種專案助港人留台,強調是「支援」性質,港人需入境台灣,台方才能作出援助。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台灣對香港的特效地位是來自高度自治,北京政府在實施港區國安法,令台方要重新審視香港的政治地位和自主性,以往主要由民間團體協助留台港人,今次則由政府牽頭提供援助,盼吸引香港資金及專業人才,發展台灣經濟。

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將設有「諮詢服務」、「專案管理」及「行政庶務」等3組,提供三類專案援助港人留台。

求助港人需合法途境入台

第一是「強化港人來台服務專案」,專責人員會協助港人在台投資、創業、專才、就業、就學等,並與民間團體合作,關心港人留台情況。

第二是「援助關懷專案」,台方根據《港澳條例》第18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審理個案安全與自由受緊急危害的程度,給予援助,協助留台就業、就學。

第三是「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台專案」,針對在香港跨國企業赴台,由經濟部「投資台灣事務所」提供專人、專案、客製化服務,協助在台營運。

陳明通強調,有關專案屬「支援」性質,而非「救援」,求助港人需以合法途徑入境台灣,再提出援助,當局才能處理,而過去一年有關部門已處理來台港人事宜,對處理「援助關懷專案」已設有準則,但不便透露。此外,陳拒透露過去一年的留台港人數目,但稱未來三種專案人數會按環境動態而變化。

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三種專案
● 強化港人來台服務專案:協助港人赴台投資、就業、就學
● 援助關懷專案:協助因政治因素安全及自由受緊急危害的港人
● 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台專案:協助香港跨國企業赴台營運

撰文:李卓成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