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工資補貼.防疫抗疫基金】政府代出糧計劃 已減薪/佣金計算/一次性津貼 打工仔+僱主必睇Q&A

發佈時間: 2020/04/09

政府早前宣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總數高達1,375億港元,其中大部分措施針對企業及僱主,包括撥出800億用作保就業,為僱主提供僱員工資5成之工資補貼,藉以減輕僱主經濟壓力。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早(9日)於電台節目表示,保就業計劃目標是希望協助公司保住員工數目,避免裁員,但同時指本港有30多萬名僱主及20多萬自僱人士,計劃較難做到滴水不漏,同時亦難防止公司對職員減薪。

不少市民對工資補貼計畫存在疑問,《晴報》綜合羅致光解釋及政府公布資料,為打工仔及僱主拆解以下常見Q&A:

Q.如何保證僱主將資助用作員工出糧用途?
政府較難逐一比對受僱者名單,但強調僱主如違反承諾(如裁員)將收回相關資助,並透過「扣錢」以作懲罰。

Q.除不准裁員外,對申請僱主尚有甚麼規範?
政府除要求申請補貼之僱主不可裁員之外,亦包括要求承諾不減薪及不停薪留職,否則或要求償還補貼金額。

Q.若僱主申請補貼後對員工減薪有何後果?
羅致光指相關補貼之款項應全數用以支付員工薪金,如僱主事後減薪或涉及欺詐,將受懲罰。

Q.以佣金為主要收入者能否受惠?
羅致光指僱員供強積金時,佣金亦應計算在內。對於未有如常申報者,羅致光指或無法提供支援。

Q.毋須供強積金之長者如何處理?
羅致光指明白不少綠色小巴司機已年過65歲,不需供強積金。建議這批長者如因開工不足導致收入減少,可嘗試申請在職家庭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

Q.僱員薪酬以甚麼時候的金額作準?
僱主可以今年1至4月期間任何一個月作為薪津基礎。

Q.自僱人士能否申請?
自僱人士如有供強積金,將可獲得一次性的7,500元津貼。與學校相關的自僱者方面如小賣部、食堂及餐廳營運者可劃一獲得8萬元津貼;學校提供服務的校巴司機及保姆提供補貼,每人可獲1萬元;興趣班營辦者、社會服務中心興趣班導師及體育總會註冊教練,每人可獲發7,500元補貼。

Q.幾時開始申請?
最快今年6月初接受申請。

Q.相關資助幾時發放?
資助將分兩期發放,第一期將一次過發出3個月的工資補貼,預計6月底開始發放。

資助計算範例
對於合資格食肆僱主,如擁有3名月薪$12,000員工及2名月薪$20,000員工,總共可獲多少資助?

$6000(3人之一半月薪)乘以3人,即每月$18,000,乘以半年即為$108,000。

$9000(資助設月薪上限,超過1.8萬亦作1.8萬計算)乘以2人,即每月$18,000,乘以半年即為$108,000。

$108,000加$108,000,僱主總共可獲$216,000現金資助

撰文: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