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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如確診新冠肺炎 家傭保險夠唔夠保障?

發佈時間: 2020/03/02

近日本港有一名外傭確診俗稱「武漢肺炎」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下稱新冠肺炎),其僱主為早前確診患者。不少僱主都擔心新冠肺炎出現後,僱傭保險的保障會否有變化。以下綜合3大常見問題,包括各種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問題,為大家逐一解答!

1. 如外傭放假期間染病或受傷,會唔會要僱主負責?

僱主與外傭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ID407)訂明,當傭工在受僱期內生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受僱而起,僱主亦須根據標準僱傭合約提供疾病津貼,包括診症費用、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如外傭死亡,僱主須負責支付將外傭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原居地的費用。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保障僱主須為其家傭或其他保障類別之家務助理因蒙受身體損傷而承擔之法津責任,每宗事故的最高賠償額100,000,000元。如需要較全面的保障,如醫療、家居物品、個人責任保障及誠信保障等,僱主應選擇綜合家傭保險計劃,有助保障僱主在合約下的責任。

2. 市面上有不少保險公司設有家傭保險計劃,如擔心外傭不幸染新冠肺炎,這些保險計劃的醫療保障額是否足夠?

理財策劃主任李國強(Bernard)接受《晴報》「健康財富」訪問時表示:「家傭保險計劃的醫療保障一般提供門診或住院保障,當中沒有特別指名的疾病,故凡外傭在投保後才確診新冠肺炎,只要提供門診或住院收據,都可以獲賠。」比較坊間其中11項綜合家傭保險計劃,所提供的住院及手術保障每年最高為80,000元至25,000元(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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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綜合家傭保險均不包癌症、心臟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僱主想為家傭提供更全面的保障,部分家傭保險提供自選保障。以英國保誠的「僱傭寶」綜合計劃危疾附加醫療保障為例,受保40種危疾,住院及手術費用的最高賠償額將由原本的每年30,000元提高至每年150,000元。除醫療費用保障外,家傭保險也涵蓋多種保障,包括牙科、人身意外保障、因患重病或嚴重受傷須送回原居地的相關費用、家庭成員被虐保障、家傭作出不忠實之行為而招致財物有所損失等,但具體保障範圍仍須視乎個別保險計劃而定。

至於對新冠肺炎或相關保障,Bernard指出:「我一直合作的一般保險公司,表示目前暫時並未有家傭保險因新冠肺炎而加入新的條款;僱主可留意保險公司有否作出更新,或直接向保險公司查詢。」

3. 如果聘請外傭時,對方隱瞞某項病情,或之後確診新冠肺炎等不同疾病,僱主要否負責?

若傭主在外傭隱瞞病情下投保,保單可被視作無效,保險公司有機會拒絕賠償。一般僱傭公司都會為此負責,建議僱主事先向僱傭公司作出提醒及查詢。

編輯:唐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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