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向臉書說再見

發佈時間: 2017/04/28

大概於兩年前,臉書推出了「即時文章」(Instant Articles)這為媒體內容供應商(以下簡稱媒體)而設的新增功能,讓媒體可以輕易地把旗下內容,以一個下載速度更快、手機用戶體驗更佳的環境,透過臉書直接推送給讀者,期間不用啟動其他軟件程式。

當時幾乎所有主流媒體都熱情投入,身先士卒的便有《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和《衞報》等,各大媒體亦把所有重點新聞內容,以「即時文章」的形式透過臉書推送給讀者。

可是,事隔兩年,臉書並未為媒體創造出一個可共享成果的商業環境。

臉書的如意算盤,只是把讀者進一步鎖緊在臉書的環境內,當他們在臉書這單一軟件上的逗留時間愈長,黏貼度愈高,可以賣廣告及抬價的機會就相對愈高。但各大媒體卻逐漸體會到,經「即時文章」推送內容,並未為媒體帶來更多收入,網站流量亦不見得有所提升。

收入是媒體捨棄「即時文章」的主因之一;其次是臉書選擇優先推送內容的運算邏輯,基本上令媒體無所適從,「即時文章」未有讓優質的長文內容優先推送。轉過頭來,臉書又宣告視頻內容將成推送優先,因為壟斷的關係,媒體內容製作究竟應以哪種模式呈現,在考慮到社交網絡優先的前提下,經常要被臉書牽着鼻子走。

各大媒體開始反思,除了尋求臉書以外增加網絡流量的方法,更應努力專注於改善手機閱讀環境,而非一味遷就臉書的展現模式。與此同時,Google最近也力推AMP(Accelerated Mobile Pages),讓媒體能夠更輕易地改善手機推送內容時的用戶體驗,從而專注做好內容。

說到底,作為媒體機構,任何依賴第三方媒體的商業模式,都一定不是最好的商業模式。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Rudi 路迪涼 進擊中的社交媒體廣告人
欄名: 進擊中的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