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律 英文最少要5

發佈時間: 2012/11/09

覆Vivian:以DSE成績4443是有機會獲台灣的私立大學和內地部分大學取錄的,而這些大學可能較少香港人認識而已。

現時內地共有70所大學取錄,持有DSE成績的香港學生,台灣則有百餘所。

日後畢業回港,社會的認受性會較低,比不上本地大學;當然倘是台灣的台大、政大、師大,內地的前20名大學,其認受性則較高。

覆夢漪:聯招報港大文學院及法律,英文最低入學要求是5級,中文是4級,你估計兒子英文只有4級,並不合資格,無論其他是5至5**也不行。

修讀法律,英文要求的成績較高是可以理解的,英文只有4級,在語文能力上一定不夠水平應付;中大法學入學的DSE語文成績最低條件也跟港大一樣,中4英5;至於城大也要求英文起碼是5級,中文則可3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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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魯思 考試升學專家、撰寫升學專欄20年
欄名: 升學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