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唐德玲

住院醫療有長期治療賠償

發佈時間: 2013/09/24

上兩日提到,同事阿Jack患了急性腎衰竭,最後選擇在內地醫院進行腎臟移植,共花了近百萬元醫藥費,現在已經康復了,而且還可以復工,我也替他高興。

更感恩的是,他買了頗充足的保險,包括住院醫療、住院現金和危疾,結果,從自己口袋裏拿出來的錢實際上不算多,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看了我的專欄後,姊妹Jennifer來電問我,現在買住院醫療是不是有一項長期治療賠償,如是的話,她是不是不用再買危疾。

Jennifer的理解,某程度是正確的,因為現時部分保險公司都將電療化療,以及腎臟透析的賠償獨立出來,成為一個額外的賠償項目,但她的想法則完全不正確,所以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妳說得對,現時部分保險公司的住院醫療賠償項目中,已經獨立了一項叫長期治療的賠償,主要是以一個固定的金額去賠償因為患上癌病而需要進行電療和化療的開支,又或者因為患上腎衰竭而需要進行腎臟透析,即俗稱洗血或洗肚的支出!」

「哦,那不錯呀?但我想問,過去的住院醫療保險可以賠這些開支嗎?」Jennifer問。

「可以的,但過去是從住院雜項中賠償。」

獨立賠償項目更清晰

「這樣說,現在是不是賠多了?」

「是呀,我舉個例,現在一般保險公司在大房級別的住院醫療中,可能會額外提供一個五萬元左右的電療化療或腎臟透析的長期治療賠償目,但卻沒有減低住院雜費的賠償金額,即是變相是賠多了!」

「嗯,但如果一些口服的化療藥物,尤其是近年流行的標靶藥,其實都是在家中服食的,是否可以賠呢?」

「這個要看個別保險公司的政策,據我所知,部分保險公司是容許醫生處方這類藥物給受保人在家中服用,而有關費用是可以在長期治療中賠償的。過去,如果醫生處方了口服化療藥物給病人在家中服用,就未必可以在住院的雜項中賠償了(因為要住院才可以賠)!現在保險公司獨立了一個賠償項目的話,反而比以前更清晰呢!」

「但妳說只有五萬元的賠償額,萬一不足,是否還可以再在住院雜項中索償呢?」

「這個要看個別保險公司的政策,但我估計,賠償安排應該是先用長期治療的金額賠,超出了可能再用住院雜項去賠,但妳最好問清楚保險公司的安排。」

危疾保險不能取代

「哦,明白了,但如果保險公司有這樣的德政,我們是否可以減少買危疾的金額,甚至不買呢?」Jennifer是數口很精的太太,所以希望盡量慳錢。

「我認為不可以呢!一來,這筆長期治療的賠償,也是實報實銷的,而且金額始終有限。但危疾保障則不同,只要確診患上受保的危疾便可以得到一筆過的賠償(按投保人的保障額),最重要是不限用途。即是說,妳拿了該筆賠償,不一定要做化療或電療,就算妳用中醫,甚至另類療法也可以。所以,雖然現在的住院醫療是改進了,但也不能取代危疾保險呢!」

「哦,明白了!」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