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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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年金 三大注意

發佈時間: 2017/03/10

買年金 三大注意

姊妹們,過去幾日我談到的年金話題,讀者反應頗熱烈。事實上,當年Baby Boom(嬰兒潮)出生的一大批人,陸陸續續會於這幾年退休了,因此,大家都開始擔心自己的退休金是否夠使。我的姊妹Kelly仍然年輕,還有很多年才退休,她對於年金產品很感興趣,原來主要是為自己父母籌謀。

「政府公共年金暫時尚未推出,現在傳媒引述按揭證券公司負責人披露的,只是初步構思,因此我也很難跟妳詳細比較。但我可以告訴妳,客觀來說應該怎樣挑選年金。」

「那也好呀!」

「綜合來說,可說有三大注意。第一點注意年金的支付期!」

年金支付期 可自選長短

「年金支付期,不是說終身嗎?」

「對,傳統年金是終身支付的,但正如我所說,現在香港流行的年金,其實是經過改良的!在私人市場出售的年金產品,其實不少都有不同支付期讓客人選擇。我記得,早十多年前私人市場推出的年金產品,較多的支付期是10年、15年,最多可能是20年,不一定有終身的選擇,而所謂終身,有些是到99歲,有些到100歲,後來再有些是到120歲!」

「120歲?」聽到我說120歲,Kelly感到有點詫異。

「對呀,因為人口老化,真的有人擔心自己會長命百歲呢!」我半開玩笑地說。

「但不同的支付期對於我們可以獲得的年金會有分別?!」Kelly很快已經想問題的核心。

「對!如果是同一筆錢,同一個年金計劃,如果妳要求的支付期是終身的話,能夠獲得的年金,肯定會比選擇支付10年為少!這是很容易理解的。」

「某程度上,終身支取是較穩妥的,但如果是會少一點的話,我可能寧願揀支付到80-90歲算了,因為到了這麼大年紀,其實也不會用太多錢,我寧願退休初期多拿一點錢!」

「有些人確實如你所想,所以不是所有人會選終身支取的!」

「那麼,第二點要注意的是甚麼呢?」

「第二點當然是受保人萬一早死,餘下的資產會怎樣安排!」

受保人去世 資產仍可支取

「妳不是說,香港私人市場的年金產品都已經改良了,絕大部分都可以留給受益人嗎?」

「對的,但當中仍有點差異,有些可能是一筆過給予受益人,有些則可以繼續定期支付予受益人,又或者一開始時就以兩夫婦作為一個受保人,當其中一位過世後,另一位仍可以繼續支取年金,直到第二位受保人身故,年金計劃才終止!」

「如果兩個人都可以支取,可以拿到的年金也會少一點?」

「當然,羊毛出自羊身上嘛!」

「那麼,第三點又是甚麼呢?」

留意保證部分 佔比愈高愈好

「這一點我也提過的,那就是每月支取的年金中,保證部分佔多少,非保證部分又佔多少?外國傳統的年金,整筆年金都是保證的,但香港的年金是改良過的,為了提高總回報,絕大部分都會分成保證部分和非保證部分或浮動部分(日後政府推出的公共年金,暫未知是會按外國傳統那樣安排,還是像現時私人市場的安排)。所以,妳要留意保證部分的佔比,當然愈高愈好!但同樣地,如果全部都保證,總回報當然會稍低於部分保證,部分浮動了!」

「我想起了,如年金計劃是固定金額,長遠是否會輸給通脹?」

「嗯,現時市場上的年金產品,部分會提供遞增式派發的,主要就是考慮到這一點!」

「嗯,果然照顧周到!」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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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