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活躍童需「藥物假期」?

發佈時間: 2014/10/03

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ADHD)屬本港其中一種常見的兒童情緒問題,一般再可按患者所表現的徵狀,細分為單純專注力不足的「專注力失調型」、只有過動徵狀的「過度活躍型」及兩者混合的「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型」三類。

無論屬於哪一類型的ADHD兒童個案,在確診後,醫生都可按其病況及需要,處方適當藥物,配合心理或行為治療,穩定病情,控制徵狀。當中主要使用的藥物包括第一綫的「中央神經刺激劑」及第二綫的「正腎上腺素回收抑制劑」;而「中央神經刺激劑」當中又有長效及短效之分。

部分家長對於子女需要持續服用藥物,始終心存顧忌,因此會要求醫生安排所謂的「藥物假期」:即在上課以外的日子,例如周末、學校假期等,讓兒童暫停用藥。

遇到家長有以上的困惑,醫生會耐心解釋以下幾點:首先,醫生會一直留意調節藥物療效及減輕副作用間,致力取得平衡;第二,藥物有助ADHD兒童控制徵狀,在這種狀態下,他們較易學習培養有條理、作息有序的生活習慣;第三,無論是否上課日子,兒童的性格每天都在發展,若只將焦點放在學業上,未必能讓兒童全面成長。

究竟是否需要安排「藥物假期」,家長可根據以上幾點為孩子整體發展作審慎考慮。

撰文: 傅子健 精神科專科醫生
欄名: 專科專論——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