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二10問(下)

發佈時間: 2014/12/11

昨日講到上樓心切的Denise自知銀彈不多,資助房屋是置業不二之選,一口氣向房署查詢十大疑問,今日續談。

問5:我可否同時申請多項資助房屋?如白居二及新居屋。

答:可以但若同時抽中多項,最終亦只能選擇其中一項。

問6:家人的物業樓契有我名,若即時除名可否申請?

答:不能。申請人在24個月內不能持有物業。

問7:大肚婆可與肚裏BB一起以家庭名義申請嗎?

答:如她在截止申請日懷孕滿16周,並能提供有效醫生紙證明懷孕周期,BB可當一名成員計算,當作家庭申請。

問8:家庭申請者購買白居二時,樓契可落多少人名?

答:最多兩人。申請人可與申請表上一名成年家庭成員共同擁有業權。若業主離世,申請表上的其餘成員毋須接受房署審查亦可繼承業權。但大前提是申請表上要有他們個名。

問9:若我抽中白居二並遷出公屋,仍居於公屋內的父母需被調遷至較細單位嗎?

答:如租戶居住的面積超過房署既定標準,變成寬敞戶(呎數可參考公屋聯會網站www.hkph.org)便須搬遷。有殘障或70歲以上成員的租戶則可豁免。

問10:若我申請期間加人工,令入息超上限,會影響抽籤結果嗎?

答:在遞交申請表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入息或家庭狀況有變都要書面通知房署重新審批。(但最近新聞指新一輪白居二會簡化程序,幸運兒中籤後毋須再審資產,詳情待政府公布。)

另房署昨日補充,非直系親屬如堂兄弟、表姊妹也可以家庭名義申請,只要能提供資料證明有血緣關係便可。換言之,獨生子女又多一條出路。

(本欄逢周三、四刊登)

撰文: Denise 八十後,恨上樓。
欄名: 待住300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