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唐德玲

調整因子或影響最終賠償

發佈時間: 2015/10/08

昨日提到,我的姊妹Wincy買了兩份醫療保險,其中一份是傳統醫療,即是每個賠償項目都有上限那種,另一份是近年頗流行的高端醫療,即主要賠償項目都不設上限那種,但後者以有墊底費的保費版本買,因為保費便宜一半,然後保留原有的醫保,主要用作索賠墊底費的部分。

但早前當她看報,得悉有個案指,拿單據去第二間保險公司索賠時,索賠一萬,只賠5,000元,她感到很不安,於是向我了解情況。

我告訴她,她的想法是沒有問題的,因保險公司對於這種賠償安排已駕輕就熟。不過,她要留意一點,那就是「調整因子」(Adjustment Factor)的問題,因為她既買了可以住單人房的高端醫保,自然每次住院都不會再住普通房。但Wincy不明白何謂調整因子。

賠償未必夠抵墊底費

「其實,妳要明白,私家醫院的收費主要是按房間級別去調整的,即是說,同一塊紗布,住大房可能收50元,但在半私家房就要收75元,而在私家房,即單人房,更要收100元。過去的住院醫療保險,主要是以住院級別去劃分保費。妳可以想像,如果妳買的是大房,但結果住了私家房,整張單的費用就可能相應提高了一倍。因此,很多保險公司都有一個應對措施,就是在賠償的時候,加入一個『調整因子』。最明顯的做法就是,如果買大房,但住了私家房,則整張單或額外醫療賠償的部分會乘50%,這50%就是我說的『調整因子』。」

「妳的意思是,如果我原有的醫療保險是有『調整因子』的話,賠出來的錢未必夠冚墊底費?」聽到我這樣演繹,Wincy大致已經明白我的意思。

「真聰明,但我要補充,也不是每家保險公司的每一種醫療保險都有『調整因子』的做法;又或者,正如我所說,怎樣應用『調整因子』也是各有不同的,所以,妳最好問清楚妳的保險顧問。」

「明白!但如果真的有『調整因子』,最大問題只是我有機會要自付部分費用,對嗎?」

「對的!從樂觀角度,妳可以這樣想,至少有保險公司替妳付了部分墊底費呢!」

「嗯,是的。我還想問一下,以我的情況,當然是先向原來的保險公司索償墊底費的部分,賠完之後再向高端醫保的公司索償餘下部分,對嗎?」

索償餘額可獲額外獎勵

「對呀,但我想補充一點,對原來的那份醫保,保險公司是不知道,或不會理會妳是不是用來填補墊底費的。他們只會按妳每個賠償項目,再根據保單條款去賠償。如果超出墊底費的話,妳便有機會全張單不用付費;但如果不超過墊底費的話,那妳便要支付當中的差額。好了,回應妳的問題,其實,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沒有分別的,就算妳先拿去高端醫保的公司索償,他們也會賠剩墊底費的金額,然後妳可以再拿去原有醫保的公司去索賠餘額也可以的。」

「哦,原來先後次序是沒有分別的。」

「按道理是,但我知道,如果客戶有兩份不同保險公司的醫保,近期有保險公司鼓勵客戶先向另一家保險公司索償,如果只拿餘額來索償,可以額外獲得獎勵的!」

「是嗎?」

「是的,但妳可以再問清楚,可能妳幫襯的兩家公司都有,那麼,即是妳向哪一間作最後索賠也有獎勵呢!」

「呀,妳說得對,我要問下!」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