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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回收|去年收回逾1.5萬個公屋單位 較過往多55% 平均需45日翻新最長197日

發佈時間: 2024/05/23

政府正加快公屋回收流轉,縮短上樓輪候時間,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過去一年收回的公屋單位多達1.5萬多個,較過往的每年約1萬個多出55%,平均需時45日翻新。房署亦正檢討及加快翻新流程,以達到44天完成的目標。

最快19日完成翻新 最長197日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質詢,指在過去一年,因不同原因收回的公屋單位多達1.5萬多個,較過往的每年約1萬個多出55%。

她又指在過去3年,整體翻新空置公屋單位,平均需時45日,非常接近目標的44日,當中有單位最快19日內完成翻新,不過亦有約1%的單位超過100日才完成,最長時間個案達197日。

常因新屋未裝修完延期交還

在過去3年,成功購得居屋及綠表置居計劃單位的公屋租戶中,平均每年約有1360戶申請延期交回公屋單位,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裝修工程未能竣工,如租戶有特殊需要可申請延期居留,但以不超過30天為限,其間須繳交佔用費,按日計算,數額相等於3倍淨租金另加差餉;如租戶在終止租約前乃繳交市值租金,則須繳交市值租金或3倍淨租金另加差餉(以較高者為準)。

單位良好設備會保留 減翻新時間

根據現行安排,在公屋租戶遷出單位前,房署會全面勘察單位,採取彈性和「以人為本」的方式,評估及決定哪些裝置及設備可以保留、維修或需要更新。若前租戶自行安裝的固定裝置及設備狀況良好,一般會予以保留(即無需前租戶還原),以供新租戶繼續使用,可減少新租戶的裝修費用和時間,及前租戶的修復時間。

另外,考慮到未來需要處理更多因購買資助房屋而騰出的空置單位,房屋署正檢討處理翻新空置單位的流程及標準,以加快工程進度,並預計在今年內完成相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