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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屋|回內地3年父病逝 八旬母回港即被收公屋 子女斥房署「傷口上撒鹽」反遭鬧爆

發佈時間: 2023/12/23

近年房屋署積極打擊濫用公屋,一名網民發文訴說,父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滯留內地,期間父重病去世,母親事隔3年在開關後回港,即收到房屋署通知要收回公屋。儘管獲恩恤安置另派一人單位,該網民仍批評房署如同對其一家「傷口上撒鹽」,卻遭一眾網民批評濫用公屋且「不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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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屋|公屋申請者自爆長期不在港憂被DQ,事主:會唔會查出入境紀錄,詳情即睇:【下一頁

該網民近日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以匿名和簡體字發帖,指年長父母在2020年回內地過農曆新年,未料遇上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兩老被迫留在內地,期間父親患病入院,需長期接受吸氧治療,因此未能回港,直至去年病逝。

事主表示辦理父親身後事後香港開關,80多歲母親便攜著父親的死亡證回港,但房屋署主任隨即要求收回公屋單位。對於母親突然失去居所,事主感到非常不滿,甚至形容母親被職員「欺騙」,質疑其收屋只為交出「成績」,

「欺騙老人上法庭,年紀老邁的老母親被房屋所迫簽了一份協議,接著來收回屋子,主任為了要交出一份成績,不幸80多歲的老人家離開自己熟悉的家。」

母親獲安排到較小單位居住

事主指房屋署收回單位後,母親被安排到一個較小單位居住,「騙她搬到一間只能側身走進廚房、廁所,根本不能放洗衣機、冰箱的小屋」。她又形容家中屬「特殊情況」,認為房署做法是「在傷口上撒鹽」和「欺騙老人」,遂詢問網民有何處理方法,

「家人重病,遭遇家難,無形是在傷口上撒鹽,欺騙老人是會遭報應的。」

網民:有得住已經感恩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均指長期空置單位屬濫用公屋,被收屋亦是無可厚非:「3年冇住都唔收得?」、「疫情都3年,要返實返到,睇吓你有冇心返啫!」、「講到呢幾年都係喺大陸度住,咁即係大陸有地方畀你哋住啦!」。有網民又指其母被收屋後仍獲恩恤安置1人單位應該感恩,反問「你仲想有咩要求?」、「咁而家你仲想點?」、「咁仲唔夠好?」、「做人要知足,給你單人公屋仲想點?」有網民則指房屋署一般不會要求80歲長者調遷,質疑或有其他內情,可能因隱瞞資產等問題才被收回單位。另有網民批評事主父母在內地擁有物業,卻在香港申請公屋,濫用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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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濫用公屋增3,500單位供應

房屋署近期嚴打濫用公屋,今年10月向8.8萬戶公屋租戶派發表格,要求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已收到98%回覆。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上周六(16日)表示,未交回表格的個案有1,700個,當中200個住戶已自行交回單位,另有40戶在香港持有住宅物業,當局將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何永賢又指過去一季增加3,500個公屋單位可供編配,主要來自打擊濫用公屋、住戶自願交出或因其他原因收回,大部分單位位於市區。

單位長期丟空屬濫用公屋

丟空單位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屬濫用公屋行為之一,若租戶嚴重違反租約濫用公屋,將不予警告終止其租約。因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公屋租約的前租戶及其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5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屋。日後亦不會獲編配至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比其之前較佳的單位。

而在「體恤安置」計劃下,如個別人士因社會因素及醫療需要有真正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可向社會福利署尋求相關的福利或援助。社署已制訂處理「體恤安置」個案的程序指引,列明處理申請的評審準則和處理程序,協助社署以客觀及專業的方式評估每宗個案的房屋需要。社署會為每宗個案進行評估,並向房屋署推薦「體恤安置」申請。當房屋署接獲有關推薦,在完成一般手續後會盡快進行公屋編配。

濫用公屋|公屋戶內地有樓有舖收租,房署接舉報即收樓,有人大義滅親舉報親友,詳情即睇:【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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